湖北环球置业与湖北省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理案评析

来源 :湖南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sniperxp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国家市场经济活跃,产业结构升级的大经济背景下,我国推进企业重组的步伐也在不断加快,促使越来越多的企业参加企业重组活动,而税收作为影响企业重组成本和效率的因素之一,对于企业而言十分重要。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为有效促进和规范企业重组行为,也出台了相关文件完善企业重组税制,对企业重组的类型以及税收优惠进行安排,其中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的规定成为实务界和理论界的关注重点。湖北环球置业与湖北省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理案为企业重组税收筹划的典型案例,该案不仅涉及企业重组的特殊性税务处理税收筹划问题,还涉及到税务机关对偷税的认定和税务机关行政处罚程序合法性的问题。我国企业重组的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不仅对重组企业的商业目的提出要求,还要求获得股权支付方的股东权益需保持连续性,且重组企业在法定期限内不得改变重组资产的实质性经营活动。合理商业目的作为我国一般反避税规则具有高度的抽象性和概括性,其应与经济实质相结合共同成为我国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的反避税规则。股东权益连续规则在股东权益层面作出要求,为防止重组资产的下移,股权支付的范围应限定为重组企业自身或其母公司的股权,获得股权支付方的持股时间也应做例外性规定。经营连续性规则对重组企业提出经营层面的要求,要求不得改变重组资产的实质性经营活动,为更明确该规则的适用应要求重组方对重组资产应保持经营持续或资产持续。税务行政中对纳税人偷税的认定不应考量其主观故意,税法上的偷税与刑法的逃税罪不具有一致性不能一概而论,且税法偷税应适用过错推定原则,不存在主观故意的证明责任在纳税人。为规范税务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国税局出台相关文件建立税务裁量基准制度,对于裁量基准制度应以辩证思维看待,在合理的范围内平衡裁量基准制度与自由裁量权。
其他文献
一方面,中国的政治和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与各国贸易往来越来越频繁,人民币作为结算货币在世界上许多国家交付流通。中国内部经济实力和人民币汇率的稳定是推行人民币国际化的关键。另一方面,全球化进程的加速使各经济主体之间来往日益密切,任一经济体经济政策不确定性(EPU)的变化都会产生巨大的联动效应,进而影响到国际金融市场。作为一个新兴经济体,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冲击可能对中国宏观经济以及金融市场产生重要影响,
学位
近年来,“低碳”始终是世界热点话题,自然地,各国在发展经济的道路上开始重视低碳模式。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并且对自身有着高要求的大国,必然选择更为绿色、经济的生产方式。本文首先对碳排放的效率值进行测算,并观察其在时间和空间维度的特征;其次进行影响因素分析,找出影响效率值的有效因素,从而为促进中国经济向绿色高效转型给出可参考的建议。首先,本文通过超效率SBM方法,基于投入产出思想,计算出2006-201
学位
十四五规划全面擎画,我国将全面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面对当前形势,我国需要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高耗能、高排放、低效益”的经济增长方式走到了尽头,“低污染、低能耗、高效益”的绿色经济发展方式成为新的风潮,随着绿色发展观念深入人心,经济从追求量的增长到质的提升,在评价经济效率时需要增加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的因素。因此,本文通过构建绿色经济效率指标,将经济增
学位
尽早实现“碳达峰”是习近平主席代表中国政府在巴黎气候变化大会上向全世界做出的庄严承诺,也是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重要部署。这凸显了中国政府履行减排的国际义务,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心。党的十九大提出了新的环保治理体系,其中环境信息披露政策通过增加环境污染实况的曝光度、减少信息不对称性来提升政府监管力度,从而对企业层面环境治理责任的履行进行“软约束”,是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重要实践。构建新环
学位
经济政策是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一种手段,在维护市场稳定、促进经济增长方面扮演者重要角色。自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中国政府为了促使经济快速复苏,颁布了一系列经济政策从多方面来刺激经济增长,同时避免经济过热。但是,政府和监管机构经常做出频繁的政策调整,使得公司运营环境不断变化。企业被迫处于一个充满经济政策内容和时间调整不确定的大环境中,所以研究与经济政策相关的不确定性是否具有重要的经济后果是很重要
学位
社会在追求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却忽视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而相关行政机关对于生态环境的监管不力,使得环境的受损程度加深。为加强对受侵害生态环境的救济,我国建立了行政公益诉讼制度。但在实践中,由于行政机关的不作为具有隐藏性、复杂性,如何认定行政机关不作为成为当前理论和实务关注的焦点。当前,关于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中对行政不作为的认定标准在我国现行行政法上尚未明确。根据对从裁判文书网、无讼案例网等平台收集的
学位
场外配资是指除两融业务中融资业务以外的证券融资交易,用资人向配资方支付一定的保证金,配资方向用资人提供交易账户账号及密码,并按一定比例配资,由用资人操作证券买卖,配资方按照固定比例收取费用,并以账户中的资金余额和买入证券担保其所配出的资金,当账户资产净值达到约定的平仓线或者警戒线时,配资方有权要求用资人追加保证金或者强制平仓。场外配资可以增强证券市场的流动性及完善市场的价格发现机制,但又因其脱离监
学位
由于现阶段涉及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合同的法律、法规仍不完备,学术界对于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合同的性质及独立性、代位求偿权的行使及保险人是否享有先诉抗辩权等问题认识不同。再加上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合同纠纷往往案情复杂,当事人之间分歧较大,不同法院的裁判结果也存在较大差异。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在本质上与保证担保和信用保险存在差异,具有明显的保险属性,属于一种特殊的财产保险,应适用《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贷款保证保险
学位
实际施工人突破合同相对性追索工程款,是近年建设工程领域较为典型的一类案例。实际施工人的该项权利源自2005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一)》第26条,该条文至今经过两次修改,但并未改变条文核心。在对近十年的法院裁判梳理后发现,发包人的范围、欠付工程价款的举证责任、发包人的清偿责任承担这三个争议焦点较为突出。首先,发包人的范围存在仅指工程建设方、包括工程建设方和无合同关系的承包人两种裁判观点。“发包人
学位
财产权是宪法所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但在法律规范和司法实务中,重人身轻财产的倾向普遍存在,基于司法机关超权,侵害公民财产权益的情形,刑事诉讼中财产权益的保护逐渐成为一项重要议题。以打击犯罪、修复社会关系为导向的刑事涉案财物处理是刑事诉讼活动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实践中超范围、超时限、超阶段等非法处理律师费的行为在实务界引发了较大争议,王永明涉黑案追缴律师费、余某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冻结律师费、陈某
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