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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农村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和农村社会的转型,农村一系列的矛盾已不断暴露出来,并呈现出多样化、群体化、复杂化、过激化的趋势,社会的和谐稳定局面受到严峻挑战。2010年9月29日,中央政治局就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问题进行了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主持学习时强调,要“更加积极主动地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创造良好社会环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农村、难点在农村,如何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农村社会矛盾纠纷,把握新形势下农村矛盾纠纷的规律,探索解决农村矛盾纠纷的方式方法,增强矛盾纠纷解决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实现农村社会和谐持续稳定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课题。本文首先从宏观上结合专家的研究梳理了当前我国农村矛盾纠纷的特点成因,主要特点有:矛盾纠纷主体扩大化、内容复杂化、动因利益化、化解方式多样化;产生这些矛盾纠纷的原因是:利益的分化、政府职能的错位、法律调整的不力、基层组织社会控制力弱化以及价值观的偏差。在此基础上本文又从微观上分析了滨海区农村矛盾纠纷的主要表现、化解方式、特点和面临的难题。当前滨海区农村矛盾纠纷主要表现为三种形式:征用土地纠纷、村务管理纠纷和家庭邻里纠纷;主要的化解方式有和解、调解、仲裁、诉讼、信访和其他方式;农民化解矛盾纠纷的方式方法表现为避讼观念、种类多样、成本经济、过程灵活、寻求国家法与乡土正义的结合等特点;当前滨海区化解农村矛盾纠纷遇到的难题主要有:轻法(讼)意识不同程度存在、纠纷解决没有“终结者”、法律难以止纷争、以纷逐利现象严重、纠纷解决进入后全能政府时代。通过这些分析,文章认为,科学化解滨海区农村矛盾纠纷在方式方法上应有更高的要求,要创新体制,强化机构;要健全制度,完善机制;要明确主体,落实责任;要强化保障,增强实力。具体应采取以下措施:从国家层面需加强法治建设,要提高法律公信力、降低诉讼门槛加快内生型立法、规范非诉纠纷解决机制、还信访以本来面目;从滨海层面需创新体制机制,要完善排查预防机制、建立高效调解机制、健全调解组织网络、建立高效调解队伍、加快普法宣传,培育法治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