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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乡二元壁垒的松动,中国市场化、城市化、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农民不断地走出土地,进军城市,实现自身职业的转换。然而,长期以来由于以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的安排,农民在中国更多的是一种身份的象征,而不是一种职业的称谓,所以尽管农民进入城市,从事新的职业,却很难改变原有的农民身份,从而出现了不被现行制度认可的具有双重身份的“亦工亦农”群体——农民工。他们虽然为城市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在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等方面依然无法享有与城市居民平等的权益。进入城市的农民工遭受到不公正的待遇,不仅影响到他们的基本生存,更是影响到我们国家的社会安定,影响到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地位。政府作为国家的权力执行机构,应该担负起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的责任,应该在思想观念、制度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充分考虑这一群体的利益,以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实现社会和谐。本文正是从政府行政保障的视角来分析农民工权益的实现问题的。文章正文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阐述了农民工权益行政保障机制的基本问题。从农民工权益行政保障机制的基本内涵与特征入手,分析了行政保障机制与其它保障方式相比所具有的优势。然后通过目前农民工权益缺失的现状及保障农民工权益的意义,分析了完善农民工权益行政保障机制的必要性。第二部分阐述了农民工权益行政保障机制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问题产生的原因。从现有农民工保障政策出发分析了目前行政保障机制存在的问题,并进一步阐述了问题产生的内外原因,为提出完善行政保障机制的对策奠定了基础。第三部分阐述了完善农民工权益行政保障机制的措施。从政府思想观念、完善制度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完善、建立规范的农民工保障程序四方面对农民工行政保障机制建立与完善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和措施。本文试图从行政学、政治学角度对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进行系统深入的分析研究,弥补原有的政府补偿制度以及政府防范管制性管理模式的缺陷与不足,建立农民工权益保障新的制度架构,以期对农民工问题的解决提供良好的建议,加快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促进城乡共同发展,实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