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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管理制度是学校教育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依据教育目标制定,同时又影响教育目标的有效实现。鉴于目前学术界对民国时期学生管理制度方面的研究仍显不够,本文试图以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中等师范学校的学生管理制度为研究对象,描摹中等师范学校的学生思想行为管理制度、成绩管理制度、待遇、义务服务管理制度等方面在不同时期的变迁,探讨其与中等师范教育目标的实现之间的关系。
通过考察分析,笔者发现这几个方面在南京国民政府的不同时期均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但都指向了中等师范教育的“师范性”这一主题。具体而言,学生思想行为管理制度由“级任制”到“导师制”的转变体现了南京国民政府力图转变中等师范教育中“训教分离”现象的努力,但最后还是因为种种因为以失败告终。中等师范学校的毕业会考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确实起到了提高师范生专业知识水平的作用,但是其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却远远超过了其所起到的积极作用。抗战时期师范生实习制度的变化体现了制度的制定者对于中等师范教育“师范性”的深刻理解,对于提高学生全面地从事教育工作的能力意义颇大。中等师范学校学生待遇的变迁直接引起了其所招收的学生数量与质量的变化,而这变迁又与众多热心中等师范教育的教育界人士的努力分不开。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的义务服务管理制度是和其在校享受的待遇紧密联系的,虽然制度的惩罚性措施得到不断强化,可操作性得到不断增强,但是免费的中等师范教育制度所带来的弊端和小学教师的微薄待遇却难以使其真正发挥保持师资队伍稳定的作用。
简而言之,虽然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中等师范学校学生管理制度22年的变迁始终和中等师范教育的目标有着不小的差距,但是,这段不太成功的历史所带给我们的不只是教训,也有经验,这为我们今天的教育实践提供了有益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