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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大提出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加强文化自信。其中,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基本任务。但是在实践中社会道德领域依然有不少突出问题,诚实守信意识不强,人生观歪曲,是非不分,理想信念薄弱等。这些突出问题既是对于文化健康繁荣发展的严峻挑战也毒害着民族的思想意识。社会主义文化的良好发展的主要内容就是思想道德的建设。公民思想道德的建设同时蕴含着物质能量与精神力量两方面,因而每个人都该有主体意识,义务不辞的从这两个方面来加强自己的公民认知与实践。公民的素养就是代表着文化的发展程度。纵观现实,大学的教育或者说思想政治教育反而离履行好自己这项任务还差的远。本研究尝试用文献研究法、历史研究法等综合分析高等教育的公民培养责任及其可能的现实路径。首先,通过分析高等教育的公民培养何以成为一个问题,展开对于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差异性比较,进而提出公民培养的两个层次:遵守性公民和引导性公民。并集中分析了高等教育在公民培养中的缺位。其次,基于高等教育与公共知识分子特性与作用的紧密联系,通过借鉴公共知识分子的特性的框架来构建高等教育应培养怎样的公民。从主体性培养和关注社会两个方面,综合探究了高等教育公民应具有的知识性、批判性、独立性、慎言,并与社会进行“交往”、在行动中实现对社会的关注等基本要求。再次,对于高等教育公民培养何以达成进行思考探讨。高等教育公民的培养是全社会受益的事,所以需要整个社会的关注与支持。从制度上的保障到整个社会文化氛围的缔造,高校环境人才培养目标的明确化、规范化,相应专门课程的设置、社会实践作用的发挥都是我们可以努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