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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及国际贸易额度的不断扩大,水路运输在世界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冷战结束以后,海洋领域出现的海上恐怖主义、海盗、海洋污染等非传统安全事件愈演愈烈,严重制约国家海洋经济的发展以及海洋权益的实现;近年来索马里海盗、斯里兰卡地区泰米尔猛虎海上恐怖组织等实施的危害海上航运安全的犯罪活动,给相关国家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也凸显提高各国应对非传统安全行为威胁能力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有鉴于此,本文在研究的整体布局上侧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分析比对国际立法与国内立法乃至国际司法实践处理海上非传统安全行为事件时所遭遇的法律问题的基础上,提出解决的法律对策。本文共分为六章,约11万字,其中第一章从整体上研究海上非传统安全行为产生的背景、概念和表现形式,第二章至第四章从三个角度分析了目前规制海上非传统安全行为的法律困境,第五章研究了构建维护国际海运安全法律机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第六章从三个层面提出了维护国际海运安全的法律对策。具体而言分为六个部分: 第一章共分为三节。第一节介绍非传统安全的概念及特点,第二节研究海上非传统安全的界定及其表现形式,第三节从海盗、海上恐怖主义、海上偷渡和海洋环境污染角度评述了目前规制海上非传统安全行为的主要立法。 第二章共分为四节。分别从维护海运安全需要、构建“海上丝绸之路”、打击海上非传统安全行为等角度,论述了构建国际海运安全法制机制的必要性;同时从司法实践、法律和政治伦理三个层面研究了构建国际海运安全法律机制的可行性。 第三章共分为二节。第一节评价了目前规制海上非传统安全行为的主要国际立法,第二节从立法的角度分析了目前国际立法的不成体系化和不同条约之间的相互冲突。 第四章分为二节,分别从管辖权和登临权的角度论述了执法存在的困境和障碍。 第五章分为三节,从国际司法合作、刑事责任追究、判决承认与执行角度研究了国际司法合作存在的障碍及其解决方案。 第六章共分为四节。从海盗、海上恐怖主义、海上偷渡和海洋环境污染角度论述了应当如何完善国际立法,并从上述四个角度论述了执法的完善,最后则从全球合作、区域合作和双边互动机制三个层面论述了完善国际司法合作的途径;同时立足我国,论述了我国参与国际海运安全合作法律机制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