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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本研究探讨额部肌电(EMG)信号用于门诊老年患者(65~72岁)丙泊酚、瑞芬太尼静脉复合全身麻醉胃肠镜检查麻醉深度监测的可行性,对接受麻醉的患者在全身麻醉时的不同意识状态给予正确的评估,进而探讨是否可以依据额部肌电信号提示的数据指导临床麻醉用药,减少患者在麻醉过程中丙泊酚用量,避免不必要的麻醉并发症,麻醉结束后苏醒时间短,减少留院观察的时间,提高胃肠镜检查时静脉复合全身麻醉的安全性能。
方法:选择门诊胃肠镜室接受胃肠镜检查治疗的ASAⅠ、Ⅱ级老年患者60例,其中男35例,女25例,年龄最大72岁,最小65岁,所有患者均在接受检查治疗前禁食水8小时,麻醉前建立静脉通道,低流量鼻导管吸氧,平卧5分钟后再实施麻醉和检查。随机将每一个患者分入各自的实验组:观察指导组30例,经验对照组30例。所有实验对象为听力正常、能主动配合医生检查治疗、病情平稳的患者,并且排除严重呼吸、循环系统疾病、精神病病史、严重脑血管疾病后遗症、药物过敏史以及急症患者。观察组患者的麻醉追加丙泊酚的方法为根据监测到的额部肌电信号,由研究者提示麻醉实施者药物追加时机,即:患者经丙泊酚和瑞芬太尼麻醉后,通过维持EMG值为0来调节丙泊酚的追加时机和用量;经验对照组患者的丙泊酚追加方法由临床麻醉医生在首次麻醉诱导后根据实践经验调整,而不再受EMG信号的影响。观察并记录所有实验对象在麻醉过程中初次给药EMG消失后至首次再现时间(t1),以及经验对照组EMG消失后至体动出现的时间(t2),经验对照组EMG消失至出现心率增快大于10次/分钟时间(t3),最后一次给药结束至患者改良镇静评分(OAA/S)1级时间(t4)。观察并记录各组麻醉中体动出现的例数、循环抑制出现的例数、呼吸抑制出现的例数。观察并记录每例患者给药次数以及丙泊酚总剂量、计算单位体重丙泊酚用量,记录麻醉总时间。
结果:本研究观察组和对照组之间体重、年龄、现病史、性别等一般资料比较无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患者给药结束EMG消失后至再次出现时间(t1)为(259.0±49.5)s,对照组给药结束EMG消失至再次出现时间(t1)为(291.7±44.2)s,两组间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t=-19.33P>0.05)。观察组麻醉期间出现2例体动,对照组出现13例体动,观察组出现体动例数与对照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x2=10.536 P<0.01)。观察组麻醉中出现舌后坠呼吸抑制人数3例,对照组出现舌后坠及呼吸抑制人数5例,两组之间出现呼吸抑制人数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Fisherexast test P=1.00)。观察组出现循环抑制人数2例,对照组出现循环抑制人数5例,两组之间出现循环抑制人数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x2=0.732P>0.05)。对照组EMG消失再次出现时间(t1)(294.0±42.5)s与EMG消失后体动出现时间(t2)(306.2±42.1)s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25.35P<0.01)。对照组EMG再次出现时间(t1)(294.0+42.5)s与EMG消失后心率增快大于10次/分钟时间(t3)(302.0±44.8)s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12.67 P<0.01)。两组间给药次数为1次和2次时丙泊酚用量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给药次数为3次时丙泊酚用量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21.25 P<0.05)。两组给药次数相同时,单位体重丙泊酚用药量之间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两组患者总量丙泊酚和单位体重丙泊酚用量不同比较结果可能是由于本研究的样本数相对不大导致的,如果继续增加实验的样本数量可能会得到更为接近实际情况的结果。最后一次给药结束至患者改良镇静评分(OAA/S)1级时间(t4)观察组(225.9±47.5)s,对照组(263.6±50.9)s,两组之间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3.07 P<0.01)。麻醉持续时间分别为观察组(680.0±50.9)s、对照组(727.0±47.5)s,两组之间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t=-1.66P>0.05)。所有患者麻醉苏醒后立即调查没有发生任何知晓和疼痛等不适,都对麻醉满意。
结论:本研究提示EMG可以预判丙泊酚复合瑞芬太尼静脉全身麻醉时的意识状态,对门诊胃肠镜检查老年患者全身麻醉的减浅和觉醒有良好的监测效能,麻醉检查过程中,通过监测并维持EMG为0能很好的把握丙泊酚追加时机,能有效的减少体动出现的次数,减少麻醉医生的工作紧张程度,为临床内镜检查医生创造更为舒适的检查治疗条件,有利于对患者进行正确和细致的检查和治疗,保证患者对诊治效果更加满意。进一步降低门诊老年患者对有创检查的应激,有助于维持患者麻醉的循环、呼吸系统的状态平稳,更好的保障了门诊胃肠镜检查患者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