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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据世界卫生组织(WHO)2002年估计,每年有87万人自杀死亡,占1.5%的全球疾病负担,1000万人自杀未遂。至2020年因自杀导致的疾病负担将约占全球疾病负担的2.4%,每年约有150万人自杀。中国的自杀率约为23/10万,占总人群死亡的3.6%,每年约有28.7万人死于自杀。在中国,自杀是第5位死因,中国拥有世界21%的人口,但存在世界44%的自杀事件,其中女性自杀占全球女性自杀的56%。根据WHO的资料显示,1998年自杀和自伤导致880万伤残调整寿命年(DALYs)的损失,占中国全部疾病负担的4.2%,这使得自杀成为我国继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占DALYs的8.1%)、重性抑郁症(占DALYs的6.9%)和脑血管疾病(占DALYs的5.7%)之后第4位重要的卫生问题。国外研究显示,超过90%的自杀者生前至少患有一种精神障碍,主要为重性精神病,如心境障碍、精神分裂症等。重性精神病(Psychoses)是指具有明显精神病性症状,社会功能严重受损,缺乏自知力和社会危害性较大的一大类精神障碍,常见心境障碍、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分裂情感性障碍等。它是引起自杀的主要危险因素之一。其中,重性精神病中的抑郁症是导致自杀行为的主要因素,抑郁症患者的自杀率可达650/10万,15%的抑郁症患者最终死于自杀;其次为精神分裂症。自杀人群具有一定的人格特征。Brezo等的研究指出,自杀未遂者有更高水平的敌意、焦虑、神经质、外向、冲动。自杀未遂史也是自杀的危险因素之一。在国外,约10%的自杀未遂者最终死于自杀,30%-40%的自杀死亡者既往有过自杀未遂史。在我国,每年自杀未遂者人数约200万左右,约有10%-14%的自杀未遂者最终死于自杀。自杀的危险因素包括曾有自杀未遂史,重性抑郁症、精神分裂症、负性生活事件造成的严重急性或慢性应激反应,人际关系的紧张、激烈的冲突,人格缺陷,生活处境困难,婚姻状况,长期承受失业等巨大社会生活压力。自杀的风险随着暴露因素的增多而增加。因此,对自杀相关风险因素的深入研究,则有助于降低自杀行为的发生。目的目前国内有关自杀的研究较多,但研究对象主要为一般人群,考虑到自杀行为与精神障碍密切相关,我们在广州市精神病医院开展重性精神病自杀未遂者相关研究,研究指标包括:心理状态、人格特征、负性生活事件、身心健康和生活满意度等,以探讨重性精神病自杀未遂者的危险因素及自杀行为的预防干预措施。方法1.研究对象:(1)研究组:2009年09月至2010年08月因自杀未遂而在广州市精神病医院就诊或住院的重性精神病患者,年龄≥16岁,签署知情同意书;排除拒绝调查、有意识障碍、离开太快,未能取得联系者,共收集50例自杀未遂者。(2)对照组:广州市精神病医院门诊就诊或住院的无自杀行为重性精神病患者,在与研究组同性别、相近年龄(±5岁内)、相同诊断、相近住院(±3月内)时间的非自杀未遂患者中选择50例。排除标准与研究组相同。2.调查工具:自编一般情况问卷,DSM-IV轴I障碍用临床定式检查(SCID-P), 24项汉密尔顿抑郁量表(HAMD24),汉密尔顿焦虑量表(HAMA),生活事件量表(LES),艾森克人格问卷(EPQ),世界卫生组织身心健康指标(WHO-5C)和生活质量满意度量表(LSS)。3.调查方式:研究对象就诊或住院48小时内,研究者与受访者(在其病情允许下)及其家属面谈,约1-2小时。4.统计分析:对调查问卷编号量化变量后,输入计算机建立SPSS 17.0数据库,进行配对样本t检验、秩和检验和logistic回归分析。显著性检验水平均定为0.05。结果1.配对t检验及非参检验:研究组与对照组相比,研究组的HAMD24总分及认识障碍因子分、睡眠障碍因子分、绝望感因子分,HAMA总分及躯体性焦虑因子分、精神性焦虑因子分,EPQ中N量表得分及E量表得分,WHO-5C得分,LSS得分及负性生活事件均高于对照组(P<0.05)。2.单因素及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将以上两组间差异有显著性的变量进入单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筛选出HAMD24总分、认识障碍因子分、绝望感因子分、HAMA总分、躯体性焦虑因子分、精神性焦虑因子分、一个月内急性负性生活事件、一年以上慢性负性生活事件、负性生活事件刺激量共9个变量;然后进行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发现,最终进入回归方程的是汉密尔顿抑郁量表中的认识障碍因子分、绝望感因子分(a=0.05)。结论本研究显示,重性精神病患者的认识偏差与绝望感是其出现自杀行为的危险因素,故在临床上要引起医护人员高度重视。对重性精神病患者自杀行为的预防应采用综合措施,除了提供及时、有效的药物治疗外,还应加强心理治疗与相应的社会支持,以设法建立他们对生活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