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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走新型城镇化之路,党的十九大再次强调,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新型城镇化仍是今后工作的重点,县区级政府是新型城镇化战略的执行者。面对经济新常态和社会主要矛盾的转换,新型城镇化的道路对县区级政府职能的转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近年来,县区级政府积极探索,进行了多次政府机构改革,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做了一系列试点尝试,转变职能定位,创新制度设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面临一些新形势、新问题,特别是新型城镇化的路径选择,要素瓶颈的制约,产业发展导向,三农问题的解决。涉农区级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既要把握自身特定的职责定位,理清与其他层级政府的区别,明确发展重点和难点,又要认真思考,出台相应的举措,处理好市场与政府的关系,在有限政府的范畴内做好该做的事情。因此,本文对涉农区级政府职能转变问题的研究,旨在为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打造服务型、有限型县区级政府提供理论和实践的参考。本文采用案例研究法,首先在论述新型城镇化战略的意义、内涵等的基础上,阐述几类区级政府职能侧重点不同,介绍苏北具有代表性的涉农S区政府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在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经济职能、生态职能、行政审批改革等方面职能转变的探索尝试,列举了职能转变存在的要素制约明显、机构臃肿效率不高、市区一体自主性不高、质量规模不同步的问题,并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主要是管理体制不顺、职能定位不清、考核追究不力、创新改革力度不够等。最后对S区政府职能转变实践进行总结,就进一步转变职能适应新型城镇化建设提出了五个方面的建议举措:1.提高农业农村发展质效,实现粗放式到精明式增长转变;2.完善城乡公共服务,形成多元主体互动的治理格局;3.优化机构职能配置,打造务实高效型政府;4.减少行政干预,建设有限有为法治政府;5.加强督查考核问责,构建政府职能转变的评估体系。通过这几方面的努力,不断转变涉农区级政府的职能,积极适应新型城镇化建设,提高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