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释放农村土地价值,增加农民收益是党和国家长期关注“三农”问题背后的重要导向。多年来的农村土地政策试点实践告诉我们,宅基地制度改革是扩增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有效途径。以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为方向,探索宅基地资源市场化配置,充分显化宅基地的市场价值和财产性功能效用,有利于解决城乡财富分配不平衡的难题。在宅基地制度改革背景下,本文通过梳理市场化配置宅基地资源的探索实践,界定了农户自发短期租赁、转让宅基地置换权益以及可交易土地使用指标三种不同的市场化规则,并构建了“收益——分配——损耗”理论分析框架。从兼顾效率与公平的改革目标出发,宅基地市场化流转能够实现改革的效率目标,从而扩增了农民的宅基地财产性收入;而在显化农民宅基地财产权的同时,保障农民在分配格局中的主体地位是实现资源公平配置的必然要求;围绕宅基地财产性收入的增加和收益分配的过程中,会产生协商、谈判、决策等一系列交易费用,“损耗”的存在会降低市场化规则的治理效率,从而阻碍宅基地财产性收入在更大程度上的“释放”。基于此,本文从收益、分配和损耗三个层面来尝试回答“不同的市场化规则对农民获取宅基地财产性收入的大小有何影响”、“不同的市场化规则如何影响利益主体间的分配格局”、“实践中的治理结构会对宅基地财产性收入的交易费用有何影响”。立足义乌市宅基地市场化流转的探索实践,通过案例印证来呼应理论分析:市场化规则的放开能够增加农民所得的宅基地财产性收入;可交易土地使用指标的市场化规则能通过“去区位化”来实现城乡间、集体间收益分配的相对公平;实践中的市场与政府合作的混合制能降低宅基地财产性收入的过程“损耗”。最终从培育市场机制、提升农民在收益分配主体地位、转变和规范政府职能行为等方面为完善宅基地市场化流转的制度提出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