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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教师的社会地位不断得到提高,2003年《民办教育促进法》的颁布,更是为实现民办学校教师的权利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但现实生活中,我国民办高校教师的合法权利却常常受到侵犯,得不到有效保障。
本文以《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职业权利为视角,通过文献分析和访谈相结合的方法,分析了目前我国民办高校教师权利受损现状,并对民办高校与教师之间的法律关系进行了阐释,确定了民办高校教师的法律地位。分析了民办高校教师权利保障中存在的问题,并从国家、民办高校、社会以及教师个人方面对造成民办高校教师权利受损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地探讨。针对目前我国民办高校教师权利受损的实际问题,提出一些具体的对策;国家应健全民办高校教师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配套法规建设,畅通法律救济渠道;民办高校应完善内部管理体制,建立监督和制约机制,对教师实行人本管理;社会应转变观念,加大宣传力度,尊重民办高校教师,还民办高校教师应有的地位;教师个人方面要提高自身素质和加强法律维权意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