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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知识经济全球化和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随着众多中小企业品牌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增强,司法实践中出现小企业状告大企业商标侵权的案件越来越多。这类案件在理论上被称为“反向混淆”案。此类案件频频发生的背后,首先反映出我国商业运行监管对“反向混淆”危害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同时也反映出司法实践对“反向混淆”侵权构成认定标准尚缺少统一的认识,以至法院在作出赔偿判决时很难找出足够的依据。简而言之,无论从理论研究角度还是从司法实践角度看,我们都有必要将“反向混淆”问题作为一项紧迫的研究课题。本论文试图运用相关法哲学和法经济学理论,并在借鉴美国法相关案例和有关理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涉及“反向混淆”的若干法律问题,诸如如何界定“反向混淆”概念、禁止“反向混淆”的正当性、“反向混淆”侵权构成要件等进行分析和讨论,力求为解决这些问题尽自己的一些努力。论文通篇结构共分五章:第一章分析和阐述“反向混淆”相关基本问题,着重分析和讨论如何界定“反向混淆”概念,并从多种角度对“反向混淆”的危害性进行分析。第二章主要论证禁止“反向混淆”的正当性。关于禁止“反向混淆”正当与否的分歧源于利益冲突。本章运用洛克财产权理论以及相关法经济学理论证明了禁止“反向混淆”的正当性。第三章主要研究“反向混淆”侵权构成要件。在分析对比传统侵权构成要件的基础上,本章提出“混淆可能”的认定是商标侵权构成的核心要件,进而论证和阐述了“反向混淆”侵权构成要件的特殊性和“混淆可能”的认定标准。第四章主要探讨了“反向混淆”案件的赔偿责任和赔偿数额认定问题。具体分析和阐述了反向混淆案件中认定赔偿责任的特殊性,并在借鉴美国相关案例的基础上,对反向混淆案件中赔偿额的认定标准提出了一些自己的构想。第五章是本论文的最后一章,笔者着重对如何完善我国商标权保护制度提出了若干建议,具体包括:商标侵权归责原则的修正、“混淆可能”一词的恰当表述、商标合理使用制度的完善以及在处理反向混淆案件时权利通约理论的借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