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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教育部与财政部1997年颁布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规定,高等学校预算编制应当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做到“自求收支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但在实际工作过程中,我国高等学校的预算编制与执行是否严格执行了上述规定?H高校作为本文研究的案例高校在扩招期间是否存在因为举借债务等原因而导致的预算赤字现象?如果有,预算赤字是如何产生的?预算赤字规模有多大?产生的作用以及控制措施效果怎样?基于上述问题,本文首先在对高校预算赤字与内容进行界定的基础上,依据年度预算平衡论与周期预算平衡论的解释,对案例高校预算赤字的表现形式进行了归纳;其次,通过自由现金流量与过度支出模型的设计,对案例高校预算赤字的规模进行了量化计算;再次,从举借债务、过度支出、利益选择以及赤字预算产生的制度安排等方面,对案例高校赤字预算产生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最后,从高校赤字预算控制的经验借鉴与案例高校如何控制赤字预算的主要做法,提出了完善高校赤字预算控制的对策建议。通过研究,形成如下研究结论:1、预算赤字是一种由过度支出引起的预算收支不平衡现象。这种现象既包括一个年度预算收支的不平衡,也包括几个年度预算收支的不平衡。高等学校预算赤字的基本表现是高等学校年度预算收支不平衡现象,即高等学校年度预算收入供给无法保障预算支出的需求,需要通过银行贷款等举借债务方式筹措资金。2、高等学校预算赤字的本质是预算收支失去平衡下的一种过度支出行为。一方面,高校举借债务是形成过度支出的基础;另一方面,过度支出必须依赖举借债务提供资金,从而推动了高校的举借债务行为。3、政府与高校利益选择背景下的教育资源配置制度是高等学校校预算赤字产生的制度性原因。在1999年我国高等教育扩大招生规模过程中,为了缓解教育供给中的“短缺现象”,政府通过高等教育管理体制与投资体制等改革措施追求教育发展速度,虽然实现了政府公共高等教育服务能力快速提升的目标,但却将事权与财力不对称的矛盾下移给了地方政府与高等学校,迫使地方政府与高等学校通过举借债务筹措发展资金,进而导致全国性高校预算赤字现象的产生。4、对高等学校预算赤字控制需要从预算赤字行为与预算赤字规模两个方面同时进行。一方面,对高等学校预算赤字的控制基于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高等学校预算赤字规模已经出现了债务风险,影响了高校正常运行秩序;二是高校预算赤字主要由银行贷款等举借债务形成,由此造成高校每年支付大量的银行贷款利息成为高校沉重的经济负担,影响了高校持续发展能力的形成。另一方面,政府在主导高校预算赤字治理过程中,既要从制度制订与制度执行层面加强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行动,又要通过加大对高等教育的投入,从直接降低高校预算赤字规模上入手,增强财政投入在高校预算赤字规模控制上的主导作用。5、防止政府主导高校预算赤字控制中“矫枉过正”现象产生,应引起理论与实务界广泛重视。由于通过控制高校自由现金流量能够产生控制高校预算赤字行为的效果,因此,案例高校所在的H省通过采取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实现了在一定程度上控制预算赤字行为的效果。但是,自由现金流量也是高校可持续发展能够形成的经济基础。在高等学校发展过程中,人才与钱财是推进高校发展的两个轮子。资金对于高校正常运行好比人的血液,将高校预算资金纳入财政部门进行国库集中支付,既使高校失去了资金保值与增值功能,又造成高校对财政严重依赖的外部环境,不利于高校自我发展能力的形成。因此,论文最后建议在高校预算赤字规模控制取得一定成效后,重新思考高等学校是否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