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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尤其是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劳动资源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同时,农业机械化的广泛使用广,大批农村劳动力剩余,这些剩余劳动力开始向城市转移。从二十世纪80年代开始,农民工开始大量地进程打工,形成了一轮轮的“民工潮”,从90年代开始,农民工进城局面从“只身进城”演化到“举家迁徙”。据2011年5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所公布的数据,我国农民工数量多达2.4亿。很多农民工随迁子女随其父母来到城市,其中很大一部分孩子正处于接受义务教育的年龄。众多农民工及其子女的入城,除了给城市交通、社会治安、劳动力的市场管理等带来了诸多难题外,其随迁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也日益凸显,已经成为当前最具挑战性的重大社会问题。农民工是城市建设的主要力量,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有生力量。妥善解决农民工随迁子女的教育问题,关系到农民工随迁子女的文化水平和素质;关系到新一代建设者的综合素质;关系到社会公平和稳定;也关系到教育公平与和谐社会的真正实现。近年来,中央及地方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与措施,妥善解决农民工随迁子女的入学问题,以保障他们在城中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我国在2001年时,就出台了“两为主”政策,进一步明确了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其父母务工的城市接受义务教育的责任主体,明确了他们在城市中接受义务教育的就学政策。在2003年,相继又出台了《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还有《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均在此明确了上述责任,而且明确提出,要以公办学校为主体收纳这些孩子入校学习,并且强调,这些儿童聚的居城区政府应采取相关措施,防制各个学校乱收学杂费,并且要根据实际需要,针对那些贫困的农民工家庭,适当减免其子女入校学杂费。06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解决进城务工农民问题的若干意见》,其中明确表示,收纳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要以公办学校为主体,当地政府在发放教育经费时要依据学校实际的在读学生的数量,并严禁收取借读费。2006年9月1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关于流动人口适龄儿童义务教育方面,要求当地政府为这些适龄儿童提供条件,使他们能够在当地与当地学生一样,平等地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农民工随迁子女的教育问题,日益受到我国政府的重视以及社会各界的关注,为妥善解决其教育问题,各级政府采取了相关措施,就目前来看,他们在城中“有学上”的问题已经基本得到了解决。由于城乡之间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差距,在解决了农民工随迁子女“有学上”问题之后,他们在学习、生活上面临种种困难,例如:家长因无暇照顾子女,导致家庭教育严重缺失;统一的教育质量考核以及教育管理的困难,使得公办学校的接收意愿不强;农民工随迁子女本身的弱势地位和背景,使他们的和谐融入存在困难;“户籍管学籍”的升学制度,使农民工随迁子女的义务后升学路径受阻。由此可见,怎样让农民工随迁子女尽快地融入到城市中来,让他们能在新的环境中健康成长,是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基于此,笔者选择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现状为研究对象,探讨了该课题研究的背景及现实意义,并结合问卷调查和访谈,研究了我国目前的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现状,发现并提出了所存在的问题,从体制障碍、社会认识、家庭教育、学校教育评价四方面分析了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学校、家庭和社会环境等方面遇到的各种问题,并对原因进行了剖析,并尝试性地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