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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民营经济的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成为上市公司。民企上市为资本市场注入了优质资产和新的经营理念,带来了新的题材和热点,活跃了市场交易,但同时也带来一些问题。我国证券市场具有新兴加转轨的性质,市场很不完善,投机气氛浓厚,法律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严重不足,在这种背景下,相当部分民营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各种关联交易侵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攫取控制权私人收益。
仔细考察我国民营上市公司的终极所有权结构后可以发现,金字塔结构控制是一种被普遍采用的控制形态,这种控制形态导致现金流权与控制权发生分离,使得实际控制人的利益与其他股东越发不一致,从而加大了代理成本。有一些民营企业借助金字塔结构控制了多家公司,形成了数个民营企业系族。近年来,随着民营企业系族危机的不断爆发,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对民营上市公司的治理和金字塔结构加以关注和研究。
本文以沪、深两市2004年金字塔结构下的民营上市公司数据为研究样本,从股权特征和董事会特征两方面探讨金字塔结构下民营上市公司特有的治理机制对企业价值的影响,以期为完善民营上市公司治理提供经验证据。
根据描述性统计结果,样本公司存在以下特征:控制权相对集中;现金流权与控制权的分离率很高;第二至第十大股东持股比例才到第一大股东的93.25﹪;实际控制人亲自参与上市公司管理的比例高达63.35﹪;董事会成员中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的董事平均占18.51﹪。
通过实证检验发现,我国金字塔结构下民营上市公司的治理效应有以下特征:控制权与公司价值显著负相关,说明实际控制人掌握的控制权越大,公司价值越低;现金流权与公司价值显著负相关,这可能与我国民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掠夺性分红”行为有关;现金流权与控制权的分离率和公司价值负相关且未通过显著性检验,这可能与控股股东的“掠夺性分红”行为有关,也可能与市场的不完善、信息披露的不充分等有关;股权制衡度与公司价值显著正相关,说明我国民营上市公司的股权制衡机制能够产生一定程度的效果;实际控制人参与管理情况与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的董事比例和公司价值的关系均未通过显著性检验;公司规模与公司价值显著负相关;ROE对公司价值没有解释力。
根据上述研究结论,本文从增强对以金字塔结构构建的企业系的关注、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加强对实际控制人行为的监管、完善外部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等方面提出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