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贷业务法律问题研究

来源 :西南政法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z5748259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金融创新业务不断涌现,以“贷款银行+助贷机构”为合作模式的助贷业务成为传统金融机构拓宽服务范围、实现普惠金融发展目的的重要手段。因助贷机构扮演不同角色,助贷业务形成了获客引流、联合贷款、担保、风险技术支持等业务模式。随着助贷业务参与主体范围的延伸、资金规模的扩大,业务中各类风险引起了监管部门的注意。在对助贷业务持续监管的背景下,仍存在部分问题可能对助贷业务的发展与信贷市场的稳定产生不利影响。监管部门应以助贷业务中资金方与助贷机构存在的风险作为切入点,结合现有监管规范及其他互联网金融业务的规定,明晰对助贷业务的认识,完善我国助贷业务监管体系,使助贷业务进一步发挥普惠金融的积极作用。本文除引言外,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助贷业务概述。通过介绍助贷业务概念的广义、狭义之分,确定本文的研究对象及特点,明确将联合放贷纳入到本文的讨论范围。在确定了助贷业务范围后,对助贷业务的理论基础、发展过程、主要模式、业务流程进行探讨,为后续的助贷业务法律问题研究打下基础。第二部分——助贷业务的风险控制问题。从资金方与助贷机构的角度出发,对其在助贷业务中的风险控制问题进行研究。首先,分析资金方缺乏业务风险防范意识,关注资金方为无资质机构提供放贷资金、跨区域经营增加系统风险、过度依赖助贷机构风控建议的问题;其次,指出助贷机构经营风险防控不足,强调助贷机构兜底承诺变相刚性兑付、监管机构将收集与使用数据纳入征信业务、非法设立资金池可能引发经营风险。第三部分——助贷业务的合规问题。主要研究资金方与助贷机构在业务中突破监管规则,导致业务不合规的问题。首先,提出资金方业务合规审查存在不到位的情况,主要表现在外包业务范围过大、未对客户来源进行识别、未确立增信非必要原则。其次,助贷机构在业务运作中存在不规范的行为,如不当收集与使用数据、违法催收与无资质提供担保等。第四部分——助贷机构的责任追究问题。主要探讨资金方与助贷机构在业务中法律责任的追究问题。首先,资金方的法律责任规定缺乏细致规定,主要表现在收费标准不明确引发民事责任、行政责任规范范围较窄及资金方行为的刑事责任评价不足三方面。其次,助贷机构法律责任规范存在部分缺位的情况,表现为合同无效的民事责任分担标准不明、多头监管导致行政责任不具体、助贷机构刑事责任的覆盖不全面。第五部分——助贷业务的规制路径。在完成上述三个部分的助贷业务法律问题研究后,针对助贷业务的风险控制问题、合规问题、责任追究问题提出相应规制建议。首先,要增强资金方的业务风险防范意识,夯实助贷机构经营风险防控措施,以完善助贷业务的风险控制机制;其次,从增强资金方业务合规审查、规范助贷机构业务运作的角度,加强助贷业务的合规管理;最后,通过明确资金方法律责任适用标准、完善助贷机构法律责任规范,健全助贷业务主体法律责任制度,以发挥助贷业务的积极作用。
其他文献
对于公司来说,实行双层股权结构能够有效地缓解融资难的问题,也有利于创始股东特质愿景的实现。但是,控制权的锁定也会引发“副作用”:代理成本增加,监督失效等。同时,根据相关研究表明:双层股权结构在一定期限后,该制度带来的红利就会逐渐消失。如何避免因为双层股权结构的永续存在而导致其弊端大于益处成为目前急需解决的难题。此时,“日落条款”作为一项有权对现有制度进行调整的规则,在一定期限到临或条件成就时,公司
学位
为协调个人信息的保护和流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人格权编中纳入了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个人信息也随之成为了侵权责任法所保护的权益之一。虽然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和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为个人信息侵权诉讼中证明责任的分配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依据,但个人信息的侵权类型较为复杂,仅仅依据上述两部司法解释,难以满足个人信息侵权诉讼
学位
本文是一篇关于法律英语中的长句和动词不定式的翻译报告。该报告聚焦于澳大利亚维多利亚省《建筑工程规章制度》(2018年)中出现的长句和动词不定式。在该翻译材料中,长句和动词不定式出现的频率比较高,长句结构复杂,动词不定式形式多变,位置灵活。因此,本报告探讨了原文中的长句和动词不定式的翻译方法。首先,作者介绍了本次的翻译材料与报告的整体结构;其次,作者探讨了翻译材料中的长句翻译问题和所采取的翻译技巧,
学位
公司决议瑕疵诉讼作为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公司诉讼,其不同于一般的民事诉讼,具有独立存在的制度价值。我国立法仅简洁的规定了股东有权提起公司决议撤销之诉,未明确公司决议无效之诉的适格当事人。因而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司法解释对公司决议瑕疵诉讼适用规则作进一步的完善,例如采取“三分法”模式,新增公司决议不成立诉讼以及对公司决议瑕疵诉讼的原告、被告等进行了规定,以期保障中小股东权益和公司经营的稳定性。虽然司法解
学位
近些年来,我国以第三方支付、P2P网贷、众筹、互联网保险、互联网理财业务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迅速发展起来,我国金融市场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相较于传统金融来说,互联网金融不仅可以降低交易成本、缩短业务流程,还具有方便灵活的优点,能为金融机构和消费者带来更大的利润空间,并最大程度提高市场效率,所以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崛起能改变我国金融业的发展格局。在瞬息万变的金融环境中,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已经占据了一席之地,
学位
本文主要讨论禁止债权让与约定效力问题,通过整理阐述禁止债权让与约定在我国的历史沿革以及理论界、实务界的相关看法和做法,在比较和梳理之中形成本文关于禁止约定应当具有的效力模式的观点,最后结合我国《民法典》第545条的新规内容,尝试论述禁止债权让与约定的适用范围、构成要件以及法律效果,为新规的适用和进一步的研究提供参考。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正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禁止债权让与约定基本问题。禁止债权
学位
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以及市场经济发展,大量的退休再就业者涌入我国劳动力市场,作为新型用工的特殊群体其涉及的相关纠纷层出不穷。尤其是对于退休再就业者履行相关职务行为而受到伤害的法律适用问题,在理论界或实务界都存在较大争议。从涉及的相关立法看来,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所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解释(一)》第三十二条将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
学位
智能化控烟执法是指各个信息采集终端在互联网和人工智能技术的支持下进行获取信息、确定管辖、警告劝阻、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处罚执行的执法模式,是自动化执法模式的升级版。本文使用了文献分析、案例分析、数据分析等方法,提出智能化控烟执法是未来的发展趋势,通过理论架构指导实践,提升控烟执法实效。本文除结语以外,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为引言,意在说明控烟执法模式创新的压力和空间均来自控烟现状与控烟目标之间的巨
学位
诱惑侦查作为一项重要的侦查措施,普遍适用于毒品等隐蔽类犯罪,根据2012年修正的《刑事诉讼法》第151条,诱惑侦查这一侦查手段被赋予合法性,该条文最后同时规定侦查机关“不得诱使他人犯罪”。但是该条规定过于原则,并未明确诱惑侦查的合法性认定标准,以至于各地法院在认定侦查机关是否构成“诱使他人犯罪”时出现了困难。本文通过实证研究法,选取了北大法宝从2013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涉及诱惑侦查的
学位
新证券法时代,公开发行证券由原来的核准制改为从科创板开始试点并逐步推广运用的注册制,放宽资本证券“入口”的规定将让过去稀缺的上市公司“壳资源”不再稀缺,进而倒逼市场中盈利能力及竞争力不强的公司走向退市道路。在现有法律制度的框架下,我国上市公司要想实现私有化退市,有两种路径可以选择:一是吸收合并,二是要约收购一定股份,待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后而主动退市后,继续收购余股直到余股收购完全,实现彻底
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