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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代表诉讼是公司法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的一项重要制度。股东代表诉讼制度赋予公司股东维护自身权利的救济手段。当公司正当权益受到公司股东、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或第三人侵害,公司怠于行使诉权时,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可以以自己名义为公司的利益提起诉讼。股东代表诉讼不但有利于维护公司的合法权利,也有利于维护股东自身的权利。股东代表诉讼制度为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提供了维护公司利益和自身权益的救济渠道。
2005年10月修订的《公司法》增加了公司股东代表诉讼制度,该制度规定公司股东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从而确立了我国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我国《公司法》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无疑有利于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是我国公司法律制度的重要发展。但是由于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是我国《公司法》的新规定,在诉讼实践中如何理解和运用该制度仍有待深入研究。因而,对股东代表诉讼制度进行研究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第一章对股东代表诉讼的概念、特征进行研究,并分析了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重要意义以及该制度蕴含的基本理念。第二章对股东代表诉讼参与的各方当事入资格、地位进行比较研究。第三章对股东代表诉讼各项程序规则进行了比较研究,揭示了股东代表诉讼程序规则在鼓励股东提起代表诉讼和限制股东代表诉讼权利滥用方面的重要意义。第四章对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在我国引入、确立和发展进行回顾,并对股东代表诉讼本土化过程中逐步完善提出建议。
本文通过比较研究、案例研究、历史研究等多种方法对股东代表诉讼制度进行研究。本文在分析和研究我国《公司法》股东代表诉讼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国内外股东代表诉讼立法和实践,希望为我国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完善提供建议,从而为我国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发展贡献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