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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人民生活水平也越来越高。但是,在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过程中,出现了这样的现象:多地农村成了“空心村”,农村劳动力大量涌入城市工作、生活,农村人口越来越少,而迁往城市居住的农户宅基地变成了空宅。与此同时,正是由于大量的农村人口迁往城市,导致城市用地紧张,房价不断上升,在这样相互交织的大网中,宅基地使用权“隐形交易”市场孕育而生。但是我国宅基地使用权在法律上是禁止流转的,因此民间的非法交易受到限制,同时还出现因不合法交易而产出的司法纠纷。另外由于农村土地管理不到位,农户乱占、超占宅基地的现象比比皆是,导致大量的宅基地资源浪费。在这样的背景下,本文提出改变当前现有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建立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市场。首先,本文采用文献归纳法,对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相关内容、土地流转风险、和流转利益相关主体博弈进行了论述,并在此基础上,对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相关概念进行定义、相关理论进行阐释。接着,本文分析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市场的形成动力,并罗列了当前宅基地使用权市场发育的三种模式,即少数有条件的合法流转,非法“私下”流转,各省地改革试点流转。结合案例,本文总结了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市场建立面临的困境:微观市场不足和宏观调控“失灵”。通过比较分析法,纵向比较已发生的几个较为经典的宅基地使用权试点流转实践,介绍了试点实践的具体做法或操作程序,在分析各试点实践的利弊的基础上,提出了概括性的启示:入市流转是趋势、确权颁证是前提、两种手段共同发挥作用。本文采用博弈分析法,举了两个案例,通过案例对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市场行为主体进行分析,一种是政府征地时行为主体的策略选择,另一种是自由流转下行为主体的策略选择,还有一种是基于风险的行为主体策略选择。最后根据不同的博弈内容给出了结论。结合试点实践以及博弈分析,本文采用系统分析法从微观市场(设定了入市门槛、界定了需求主体和供给主体、提供了市场交易平台等)、宏观政府调控管理(经济手段、行政手段、法律手段)、风险防控(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三个方面进行系统介绍,建立了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