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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的经济时代,各国的经济增长方式都发生着巨大变化,特别是文化产业被誉为了全球最有潜力的朝阳产业之一,如今已经成为国家经济中一个重要的主导产业门类,社会各界针对文化产业的研究也越来越成为热点课题。而关于企业内部股权结构是否会对其绩效产生影响的问题,长期以来一直是学术界与企业家们共同关注的领域,不同学者选择不同的研究对象,运用不同的方法,从而形成各种观点的交织碰撞,使得结论相差甚远。股权结构作为一个企业所有权的根基,不但影响着其日常运作流程是否高效,同时还影响着经营业绩的好坏。因此找到最优的股权构架有助于升级公司的治理模式,帮助公司实现价值最大化的目标。对于我国文化产业上市公司而言,一方面具有高创新性、高附加值等特殊属性,另一方面对国家政策又表现出较高的灵敏度,因此对我国文化产业上市公司来说,研究其股权结构与经营绩效之间是否存在具体的相关性就显得十分必要。回顾以往的研究成果就会发现,国外学者对股权结构与公司绩效已有较多的研究,但是他们的研究都是在相对完善的资本市场环境下进行的,而目前我国的资本市场还没有达到西方国家那样的成熟度,所以如果将国外的研究结论直接拿到我国来用,并不一定适合我国本土企业的自身情况。此外在对具体研究内容进行梳理时发现,选择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企业,其数据样本的行业属性会使得研究得到不同的结论,从而对行业的研究也己经成为该课题的一个新热点,所以本文认为将研究视角选在特定行业(即我国文化产业),并对企业股权结构与公司绩效作为研究对象,这样对行业的发展具有实际的指导意义。本文运用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首先对以往的研究进行系统的分类整理和简要评述,找到之前研究存在的空白点,然后对与本文研究对象有关的理论进行梳理,在此基础上收集样本数据,对我国文化产业上市公司的股权集中度现状做描述性统计分析,同时运用因子分析的方法综合考量符合要求的各公司经营绩效。实证分析方面,根据相关理论对所选样本做出合理假设,并构建模型方程,运用统计软件对数据做回归分析,得到我国文化产业上市公司股权集中度与经营绩效之间具体存在的相关关系。经过实证研究,本文得出如下结论:整体而言我国文化产业上市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处在股权相对集中的范围,具体来说就是股权相对集中于第一大股东,高度集中于前五大股东,且近年来公司股权集中度表现出逐年下降的趋势。根据选择的衡量指标,CR指数与公司绩效呈现出显著的倒“U”型关系,赫芬达尔指数与公司绩效表现为正相关,而Z指数与公司绩效表现为负相关。分析所得结论可知,我国文化产业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应将其内部持股比例保持在相对控股的状态,彼此之间形成合理制衡机制,是促进公司提升绩效,使公司价值达到最大化的行之有效的方案。在以上研究的基础上,本文得到以下启示:我国文化产业上市公司应维持相对适中的股权集中度、使中小股东的权益得到保障,并且降低大股东持股比例差距,形成有效的股权制衡环境,最后建立有效的的外部接管制度和完善的职业经理人市场,以期实现我国文化产业上市公司高效健康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