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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中小学民族汉语课程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汉语课标》)是国家教育部颁布,以语文课程标准为蓝本编写的各民族中小学必须要遵守和达到的最低标准。《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语文课标(2011版)》)是对语文实验课标的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是国家指导普通语文教学的纲领性文件。《义务教育蒙古族学校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汉语(初中)》是依据《汉语课标》中的教材编写要求,经由内蒙古教育出版社出版的通用于内蒙古地区民族中小学汉语教学的汉语教材。在蒙古族汉语教学中存在着轻课标、普遍模仿或照搬了汉语母语教学的路子、教学没有体现第二语言教学的基本规律、造成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学生学习的特点和规律脱节、注重语言知识和文学知识的讲授,忽略了汉语实践能力的培养、汉语教材选文跟不上时代、选文的数量较多,题材、体裁不够丰富、选文在具体的教学中未能体现出适应性和选择性等一系列问题,成为影响提高蒙古族汉语教学质量的瓶颈。据此,通过《全日制中小学民族汉语课程标准(试行)》与《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两个课标进行系统的比较,来明确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应当体现出自己的教学特点和规律,一线教师应当认真学习《汉语课标》,提高对《汉语课标》指导性的重视度,依据课标要求以培养汉语能力为重点目标。在课标理论下,通过适用于内蒙古蒙古族学生的初中汉语教材以及人教版普通语文初中教材选文体系的比较,分析汉语教材选文的优点以及纰漏,汉语编写者也依据课标教科书编写要求认真选取材料,根据内蒙古蒙古族学生的实际特点,汉语教材应当有一定的针对性,教材选文既要符合城镇蒙古族学生的学习需求,也要充分考虑农牧区地区学生的实际水平,更要充分体现出第二语言教学的规律和特点。综上所述,希望通过以上分析比较提出汉语教材选文策略,改进汉语教材选文中不足的地方,从而达到提高蒙古族学生汉语教学质量的目标,完善少数民族汉语教学理论研究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