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17年~2018年,辽宁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等地方政府先后或自曝或被审计出政府财务信息造假,这是地方政府首次公开承认存在财务信息造假问题。近年来,李克强总理反复强调政府财务信息要公开透明,并提出打造阳光财政的概念。财政部对政府财务信息造假问题也引起极度重视,连续三年组织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和地方政府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并对不合规地方及部门进行点名批评。政府财务信息造假会产生众多不良影响,误导重大决策,增加财政风险。因此,地方政府财务信息造假问题急需引起重视,如何有效识别并遏制政府财务信息造假、如何有效采取措施治理并防止财务信息造假的再次发生亟待研究。为了防治地方政府财务信息造假问题,本文针对性分析辽宁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已被证实的造假案例,研究我国地方政府对其财务信息进行造假的原因,以及部分地区政府造假后又自曝的原因,对造假这一现象背后隐含的问题进行探讨,并结合政府会计改革等环境背景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本文以案例分析为研究方法,选取最先公开承认财务信息造假的省级政府辽宁省和内蒙古自治区作为代表性案例进行分析。首先对案例进行概述,并分析其主动承认财务信息造假的原因。其次分析得出我国地方政府财务信息造假的手段,主要在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税收收入和出口数据等方面进行造假。再次,通过案例分析得出地方政府财务信息造假的成因主要有政府会计体系不健全,政府财务报告制度不完善;官员持有唯数字论的不良政绩观,官员晋升激励制度不完善产生利益驱动因素;统计管理体制不完善,地方政府统计数据质量低,信息不对称;监督问责不到位,政府审计缺乏独立性,造假收益远高于成本等。因此,本文对政府财务信息造假问题提出几点对策建议:首先,要完善政府会计体系,充实政府具体会计准则,完善政府财务报告的披露机制;其次,要改革创新政府财务绩效考核标准,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在绩效评估体系中运用大数据技术建立透明政府,对晋升激励机制进行改革,不能只注重数据,对绩效考核标准进行改进,完善财政分权制度;再次,要完善地方政府统计数据核算方法,对统计调查方法实行改革,提高统计质量,完善政府统计考核;最后,要建立健全政府财务信息监管体制,对政府财务信息监管体制进行完善,对有关法律进一步细化,推进审计体系法律建设,加强监督问责力度,遏制财务信息造假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