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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的不完美常常需要政府的介入来保障经济的正常运行。政府监管经历了相当长一段时期的演变才逐渐发展起来。当人们越来越重视政府监管在经济运行和发展中的作用时,对其相关领域进行较为深入的分析就显得尤为重要。我国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在外有亚洲金融危机、内有商业银行较高不良贷款的特定条件下,专门为管理和处置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剥离的不良贷款而生。目前,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整个公司层面上由政策性的非银行金融机构逐步转变为具有现代企业特征的金融控股集团,在业务发展方面从之前仅仅开展不良资产管理业务一步步发展为当前以不良资产管理业务为核心的多种金融业务交织的模式。它的内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初步探索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转型发展之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中国经济金融体系中具有独特的功能与作用,为中国金融体制改革、国家经济金融安全与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政府监管是政府运用公权力,通过法律和行政的手段对监管对象加以管理的行为,最终达到克服市场失灵,维护公共利益的目的。政府通过设置相关机构部门,出台法律制度规章政策,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进入、运行、退出等行为进行监督、管理。本文通过研究政府对H资产管理公司S省分公司监管的现状,深入研究分析政府在监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监管成本偏高、监管职能重复、监管手段单一、信息沟通不畅四个问题着手分析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着重从加快转变监管理念、加强法治化建设、完善监管机制、加强监管资源整合以及加快监管人才培养五个方面提出完善政府监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路径,从而规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发展,促进金融体制改革稳步推进,维护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