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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边疆民族地区的公共服务和东部发达地区有很大差距。边疆民族地区的公共服务建设是巩固边疆的物质基础、文化基础和心理基础,边疆民族地区的稳定和繁荣关系到党和政府工作的大局,实现边疆民族地区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具有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边疆民族地区同发达地区发展差距较大,财政保障能力不足,公共事权配置不均衡成为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难点。首先,边疆民族地区要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需要有相应的财力,目前单靠边疆民族地区自身还难以提供。因而,国家需要构建对民族地区提供政府财政支持系统的制度。主要包括中央对民族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中央对民族地区的财政投资和激励、中央对民族地区的财政扶贫这三个方面的制度。其次,除了中央对地方政府的纵向转移支付以外,横向转移支付也必不可少。因此,在总结发达地区对民族地区进行支援和帮扶经验的基础上,有必要以生态补偿为突破口,建立经济发达省份对边疆民族地区的横向转移支付制度。再次,边疆民族地区的各级政府是基本公共服务的提供者,边疆民族地区服务型政府的建设是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和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关键,需要积极探索民族地区服务性政府建设的制度安本文的新意之处主要体现在:一是将边疆民族地区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看待,提出了“国家的大力支持是重点,发达地区的积极帮扶是支撑,边疆民族地区的自身发展是核心,边疆民族地区各级政府的落实是关键,这一切都需要制度来保障”的理论观点。二是牢牢把握住了边疆民族地区的特色和优势,突出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自主权的完善的重要意义。从而将本论文的研究与其他地区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研究区别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