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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企业并购市场的日益活跃,上市公司在并购中采用股份支付的方式越来越常见。现行股份支付交易定价机制没有考虑流动性受限,大宗交易折价等因素,不能合理地反映股份的实际价值,导致标的估价虚高,影响商誉会计信息质量。因此,研究上市公司并购中股份流动性折价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本文以我国A股中小板公司非同一控制下并购为样本,研究中小板公司并购中的股份流动性折价问题。流动性折价既包括由于股份锁定期导致流动性受限而产生的折价,即锁定期流动性受限折价;也包括由于股份交易数量较大所带来的流动性折价,即大宗交易折价。(1)对于锁定期流动性受限折价,本文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测算其折价率,并对模型中的参数进行敏感性分析。结果表明,以股份上市日为基准,限售期为1年的锁定期受限平均流动性折价率为21.03%,限售期为3年的平均流动性折价率为35.79%;以公告日前20日均价为基准,限售期1年和3年的锁定期流动性受限折价率的平均值分别为21.85%和36.97%。(2)对于大宗交易折价,首先以中小板公司二级市场大宗交易为样本估计大宗交易折价率均值为6.09%,其次考虑到上市公司并购中发行股份的数量较大,实际中往往是通过在一段时期内分批大宗交易来沽清,这也会导致流动性折价,本文通过比较股份的市值和现值的方式计算得到该折价率为7.31%。因此,可以得出中小板公司并购中的股份大宗交易折价水平为13.40%。综合考虑锁定期流动性受限和大宗交易折价可知,以并购首次公告日为基准,当限售期为1年或3年时,股份流动性综合折价率分别为32.32%和45.42%。可见,中小板公司并购中股份流动性折价较大,股份市值不能合理地反映股份的实际价值,建议完善上市公司股份定价交易制度,提高股份定价的公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