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城乡统筹发展是解决长期困扰我国的“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是值得肯定的。但是随着我国城乡统筹发展的推进,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土地被征用,导致大批农民失去了他们赖以生存的土地。因此,现实中出现了一个新的社会群体,即失地农民。他们失去了土地,同时也失去了生产资料和生活保障。现在,失地农民面临的是生活无依、就业无着和社会保障缺失等一系列生存问题以及合法权利无法得到有效保障的残酷现实。因此,如何妥善解决失地农民问题,保护失地农民的合法权利,已经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本文引言部分主要介绍了选题依据,提出了研究对象,并对相关研究成果做了简要概括,最后阐述了研究方法、研究意义和本次研究的创新之处。本文第一部分通过对我国城乡统筹发展的概念、必然性与现状进行描述和分析,揭示了我国失地农民问题产生的根源。通过对我国失地农民概念的界定以及对失地农民权利受损状况、生存现状的描述,指出这些现状反映出的主要问题。本文第二部分介绍了其他国家对失地农民的安置方法和城乡统筹发展经验,并结合第一部分分析研究所得到的我国当前情况,得出域外经验对解决我国农民失地问题的启示,点明我国失地农民的权益要得到有效保障,必须由政府主导,解决好我国农村城镇化建设、失地农民的就业安置、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失地农民权利保障法律措施的完善等各方面的问题。本文第三部分从各个方面提出了解决我国失地农民问题的对策。首先,介绍了如何通过加快我国农村城镇化建设来保证失地农民能顺利的转换角色,进入城镇生活,安居乐业。这是为后面各项措施的实施所做的铺垫,是其他保障失地农民权益的措施能有效运行的起点。其次,提出搞好失地农民的就业安置工作,保障失地农民的就业权,使失地农民能够充分再就业,是从根本上解决失地农民长远生计和生活保障的关键。这一部分还详细描述了如何保证失地农民充分再就业,比如完善培训体系,创造就业机会,给予优惠政策等。再次,提出必须尽快由政府主导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这一部分针对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所面临的困难、解决的办法、建立的原则以及建立的具体模式等问题分别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最后,从法律角度思考解决我国农民失地问题的对策,即通过立法、修订现有法律、将各项重要制度法律化等各种措施的实施,完善我国失地农民权益的法律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