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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教育起源于1844年丹麦人费勒尔创办的世界上第一所民众高等学校,以后,欧洲各国纷纷效仿。20世纪初,美国教育家、哲学家约翰.杜威提出“学校是社会的基础”的思想,接着,这一思想由曼雷和莫托在美国的密执安州进行实验,建立了一系列学校。此实验方案把学校与社区沟通起来,使学校成为社区的一种资源,被社区利用、为社区服务。随着时间的推移,社区教育的内涵被不断地丰富和完善,越来越被世界各国所接受,成为现代国际教育的一种现象和趋势。从20世纪80年代,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我国社区教育逐渐兴起,并在短短的20多年里得到了快速发展。进入21世纪后,社区渐渐兴起,成为架构在不同经济收入、不同政治地位及不同教育水平的全体成员之间的一座桥梁,从而使各种文化素质的群体和个人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交流、相互理解、相互沟通成为一种可能。21世纪学习成为社会一切成员整个生命期的活动,正规教育已不是学习和教育的唯一途径,社区教育的作用日益突显,进入社会的中心位置。社区教育的快速发展,引起了各方的关注,对社区教育进行相关的研究。本文以大场镇社区学校为例对社区教育中的政府推动和居民自治问题进行研究,为此本文提出两个基本的假设:社区教育在自治框架下具有更高的价值和有效性,而在我国现阶段,居民自治有一定的局限性,政府推动可以起到更大的作用;政府推动作用的有效发挥,需要搭建完善的社区教育体系,包括明确的组织机构和合理的程序。围绕这两个基本假设,本文论证和分析了以下几个重要的观点:一是通过大场镇社区教育的初步分析,论证我国发展的现阶段,政府的推动居于社区教育建设的主导地位;二是分析政府推动的优势,并明确指出主要存在的问题,论证政府推动是和谐社区创建的主要力量,以此达到公平教育、和谐创建的最终目标;三是以发展的眼光探讨居民自治的可行性,明确居民自治的框架仍处于有序的规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