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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所有制改革是指我国国有企业通过引入非公有制资本,改变股权结构,以优化公司治理,提升公司治理效率,对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实现混合所有制经济具有重要意义。在此背景下,本文选择“混改”涉及的两个关键因素,即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效率,作为研究内容,一方面可以了解“混改”企业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效率的变化,以及股权结构对公司治理效率的影响规律,提高企业自身的风险抵抗能力;另一方面为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出针对性的政策建议。本文在综合利用X效率理论、委托-代理理论、西方产权理论与不完全契约理论的基础之上,利用2013-2017年(混改实施的深化时段)沪深两市的A股上市“混改”企业的相关数据,测算企业的公司治理效率,同时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了股权结构对公司治理效率的影响。主要研究过程和结论如下:1.对“混改”企业公司治理效率测算的研究我国“混改”企业的公司治理效率在研究期间均保持上升趋势,国有资本控制型企业的效率指数要高于国有资本主导型企业与国有资本参与型企业。从整体来看,我国“混改”企业的公司治理效率远未达到最优状态,效率损失的原因主要来自于公司机制不合理导致的代理冲突。2.对“混改”企业股权结构影响公司治理效率的研究国有资本持股比例、股权集中度、两权分离度与公司治理效率呈非线性倒U型关系,股权制衡度与公司治理效率呈非线性正U型关系。在国有资本主导型企业中,股权集中度与两权分离度加剧了国有资本持股比例对公司治理效率的负面影响,股权制衡度能有效改善这一负面影响。在国有资本控股型企业中,股权集中度能够有助于国有资本持股比例对公司治理效率的正面影响,两权分离度反而抑制了这种正向作用,股权制衡度不存在显著调节作用。在国有资本参与型企业中,股权集中度与两权分离度对国有资本持股与公司治理效率之间的关系具有正向调节作用,股权制衡度具有负向调节作用。3.提出了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公司治理的政策建议首先要明确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具体改革对象,应区分国有资本主导型、国有资本控制型与国有资本参与型企业,推动国有资本主导型企业向参与型与控股型企业转变;同样,“混改”企业也应该按照国有资本持股比例划分模式采用不同的股权结构优化方式。同时,企业内部还应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制衡机制与稳定的长期有效的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