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与20世纪30年代的经济危机,是近一个世纪以来美国经济发展史上出现的两次大规模危机。两次危机对全球的实体经济和金融体系都产生了破坏性的影响,为了应对金融危机,美国政府均采取了大规模的救助措施。在经历危机冲击后,政府往往会推动金融体系的改革。但是,在金融改革的方向上并不完全一致。例如,在美国过去一个世纪里的两次大危机冲击后,美国对混业与分业经营的态度都截然不同。在1929—1933年金融危机冲击下,美国国会于1933年通过了《1933年银行法》。该法明确禁止银行从事大部分证券业务,实行分业管制制度。相比较而言,在当前的金融危机中,美国政府则促成了银行控股公司型的混业发展。两次危机后美国政府的不同政策分别对美国的银行结构产生了重大影响。美国政府在两次危机后为何对金融混业经营采取不同的态度?次贷危机后混业经营在美国的发展较之上世纪末有何新的变化?为何重新走上混业经营的道路?我国政府如何对现代混业经营进行有效监管和风险规避?本文试图对上述问题进行尝试性的研究,以便在一定程度上了解美国的金融现状和发展趋势,并尽力寻找对我国金融业务发展有益的借鉴和启迪。因此,对美国金融体系、市场经营模式、监管和政府干预等方面进行制度性的探讨是非常必要且有意义的。美国著名经济金德尔伯格说:“经济学需要历史,更胜于历史需要经济学。”因此,本文站在历史的角度,对美国的金融制度的演变及其最新发展进行分析,分析美国混业制度的选择及演变过程。本文运用历史比较分析方法,从一个侧面研究了制度变迁的路径及其影响因素。本文共分为七章。第一章是前言,主要是对本文的研究从理论上和结构上进行全面的梳理。第二章对美国早期的金融混业经营及危机后确立的分业经营进行了阐述。本章首先阐述了1933年以前早期的金融混业经营模式,接下来对大危机进行了描述,分析了危机过后美国分业经营的确立,以及对分业经营确立后的简单评价。第三章介绍了现代混业制度的建立:20世纪70年代至次贷危机前的发展,并对促使混业经营的动因进行了分析。第四章对次贷危机及其原因进行了分析,并比较了次贷危机后混业经营相比于上世纪末的金融混业经营的新发展,即:原来的混业经营发展趋势是表现为商业银行进军投资银行等非传统业务,而当前的混业经营趋势则是以投资银行回归商业银行怀抱为特征的。第五章通过对两次危机的比较得出金融危机的冲击是金融制度变迁的另一重要原因。第六章是对美国金融混业经营的几点思考和对我国的启迪和借鉴。最后一章是结论和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