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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产能过剩问题逐渐成为了阻碍我国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问题,自2015年起我国启动了五大结构性改革任务并将去产能作为首要任务。产能过剩行业作为僵尸企业的重灾区,是政府处置僵尸企业的重点领域。然而现有资料表明政府在僵尸企业的处置过程遇到了很大的困难,其主要原因还是现阶段国内处置僵尸企业的措施尚处于摸索阶段,采取的方法大都是借鉴国外的经验,尚未形成针对我国僵尸企业特有的方法。酒钢宏兴作为我国西北地区影响力较大的钢铁企业,近年来受钢铁行业整体低迷的影响下,长期陷入经营困境,自身僵尸性逐渐显露,是国内僵尸企业的典型代表。因此,针对酒钢宏兴僵尸化形成过程进行系统分析并给出处置措施建议具有一定代表意义。 本文在梳理现有国内外僵尸企业相关文献的基础上,首先从政府与企业的预算软约束关系出发,通过政策性负担理论对僵尸企业的形成过程进行理论分析。然后选取酒钢宏兴作为研究对象,分析其财务指标近几年的变化情况,再以修正的僵尸企业识别方法对其进行僵尸化定量判定,并以政策性负担为着眼点,从战略性负担和社会性负担两个角度分析预算软约束在其僵尸化过程中的作用机制以及政府优惠政策和行政扶持等援助行为对酒钢宏兴的影响。最后得出以下结论:1.政策性负担导致的预算软约束是企业僵尸化的根本原因。2.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僵尸化的形成有不可推卸的责任。3.妥善安置员工、维持社会稳定是处置僵尸企业的基本要求。 本文的主要贡献有:(1)扩展僵尸企业形成机制的理论研究。现有研究主要着眼于企业僵尸化之后的处置措施,缺少从相关理论角度分析僵尸企业的形成原因,科学认识僵尸企业的形成原因对正确处置僵尸企业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2)丰富国内僵尸企业的案例研究。现有的研究多以日本的僵尸企业为主要研究对象,国内尚缺少针对具体案例的研究。(3)结合预算软约束视角和政策性负担理论对酒钢宏兴僵尸化过程分析,并给出具体处置措施对改善酒钢宏兴的困境具有一定现实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