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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实施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来攫取巨额利润,极为恶劣地影响到人民的生活,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甚至已将魔爪深入到政治领域,干扰国家正常的政治生活,进而更进一步影响到国家经济和社会安全,在世界范围内具有共同性。打击、防范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已经成为一个刻不容缓的严峻社会问题,对此不仅要加大司法惩治力度,更需要多部门联合行动;还要完善相关反黑立法与制度建设,加强国际反黑合作。本文立足于中国转型期这个特殊国情,通过分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产生的原因和发展壮大的规律,提出反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基本方略和具体防治对策,以期为我国反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斗争顺利和深入的开展提供对策建议。本论文内容分为五部分:第一章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成因基础理论。首先阐述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成因研究的必要性和研究现状,指出:我国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已经有向黑社会组织犯罪发展的趋势,而我国立法规定和司法斗争的实践却相对滞后,不利于打击和防范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活动。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成因的理论研究,国外主要是美国比较领先,国内的相对较少。其次对国内外各种成因理论和中国当前转型期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发展规律和成因进行分析。国外的有组织犯罪成因理论主要有:生态学派理论或人类学派理论、社会失范理论、区别交往理论、文化传输理论、种族继承理论、社会控制理论;国内有关黑社会(性质)犯罪的成因理论主要有:自组织原因论、同步论、渗透论、国家—社会范式分析论等。通过分析,进一步深入剖析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成因和发展规律,为打击和防范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提供理论指导和帮助。第二章中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成因分析。宏观层面讲,我国目前正面临社会转型,社会转型所带来的社会结构、文化结构、政治结构等整体性变迁是目前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产生的社会基础。其中包括转型期的犯罪亚文化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产生的文化土壤,腐败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提供了外在力量基础,使得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更加困难;以小家庭为单位的社会结构使得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疏远,远离了传统道德规范、习俗的约束,社会控制力逐渐弱化,这种弱化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创造了环境条件。微观层面,主要是从心理学角度审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个体原因。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为防范和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对策研究。第三章是对国外和港澳地区黑社会组织犯罪的防治对策进行考察,国外和港澳地区的对策考察主要包括立法和司法两个方面,立法包括实体法和程序法上的规定,司法包括开展反黑专项斗争、反黑战略战术、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加强国际和区际合作等。第四章是对我国大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防范和打击的现有对策进行分析和阐述,指出我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立法规定缺乏系统性和完备性,司法工作体制亦不健全,与其他国家相比尚需要改进和完善。第五章根据对我国目前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成因和发展趋势的分析,提出立法和司法对策的构建。建议分别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提出:宏观层面上,一是总的战略方针,即“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战略方针,并注重全球化和中国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这两个时代特征;二具体来讲就是需要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加强经济建设,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秩序,还要加强文化与思想道德建设;微观层面上,一是加强和完善反黑司法基础工作,如加强社区控制,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专门的反黑机构,加强国际反黑工作合作等;二是完善相关立法规定,包括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健全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