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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执行中的变更、追加被执行主体制度是我国执行程序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对于保护并实现权利人利益,打击妨碍、规避执行行为,缓解“执行难”,维护法院生效裁判的权威,建立等价公平、有序竞争、诚实守信的市场交易秩序有着重要的意义。然而这一制度发端于执行中的惯常做法,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对此有所规定,但适用范围以及操作程序都比较模糊,目前理论界也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笔者试通过现行法律框架下该制度相关规定分析该制度的法理基础,提出契合法律原则又符合执行工作价值取向的程序设计构想,并进一步解析适用范围上的热点、难点问题探讨该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本文包括导语、正文和结语三部分,正文部分分为六章。第一、二章分别是变更、追加被执行主体的法律内涵;第三章是变更、追加被执行主体的辩证关系。此三章从变更、追加被执行主体的概念和法律特征入手,并进一步分析在现行法律框架下的具体适用情形,特别是对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归纳,以便把握其法律内涵。同时从联系与区别两方面辨析两者的逻辑关系,从而为下一章论述两者的理论依据打下基础。第四章是被执行主体变更与追加的理论基础。本文认为,执行主体变更与追加的理论基础是程序法上的判决效力扩张理论,即既判力(或执行力)的扩张理论:执行主体变更与追加属于既判力主观范围的扩张;既判力和执行力两者理论上是一脉相承的,可用判决既判力主观范围扩张的理论来解释执行力主体扩张的问题;对于判决裁定以外的执行依据确定的被执行主体也可适用变更或追加。第五章是变更、追加被执行主体的程序设计。笔者通过自身实践经验,提出通过准审判程序的执行听证程序来解决被执行主体的变更、追加的程序问题,既符合执行公正、高效的价值理念,又能保障当事人诉、辩权利。其中不乏实践中的做法与心得。第六章是变更与追加被执行主体相关法律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本章对法律规定未涉及到的变更与追加被执行主体相关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提出自己的见解和主张,同时指出完善立法是缓解目前执行难和完善执行制度的首要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