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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金融市场上,信息作为关联各方的重要纽带,对于上市公司、投资者和监管机构来说都是十分重要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高低不仅影响着企业的发展、投资者的决策,还影响着监管机构的政策。甚至可以说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及时性和准确性等直接决定了资本市场和资源配置的效率。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末,随着证券投资基金开始参与到上市公司股票和债券等金融产品的投资当中以来,各类机构投资者的身影陆续出现在资本市场上,并且对整个国民经济的运行和发展产生了日益显著的影响。机构投资者这个群体走过了近20年的历程,到今天,他们不仅左右着证券市场的涨跌,也决定着上市公司的命运。因此,他们不再满足于被动地接受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而是更加积极主动地挖掘和寻求自己所需要的信息。所以,机构投资者与企业信息透明度之间的关系研究也成为越来越重要的课题。 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即新三板)作为我国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理所当然地成为机构投资者深入挖掘和探究的重点。2013年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开始面向全国接收企业的挂牌申请,这意味着我国在建立和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结构的进程中又迈出了一大步。自2014年起,这个年轻而富有活力的市场在短短三年的时间内经历了飞速的发展。截止到2016年底,已经有10135家中小企业成功挂牌新三板。而这些中小企业在挂牌新三板的那一刻起,便成为了公众公司,因此,信息披露是他们当务之急要面对的问题。 本文结合新三板挂牌公司目前在信息披露方面的特性,通过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研究了机构投资者对新三板企业信息透明度的影响,旨在为新三板这个新兴市场未来的规范发展提出一些有意义的参考。在变量的选择方面,此次研究结合新三板企业自身的特点,最终决定主要通过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及时性和可靠性这三个方面来综合体现信息透明度的高低。本文分别选用了企业临时公告的披露数量来衡量完整性方面的特点、年报公布的滞后天数来衡量及时性方面的特点以及审计意见类型来衡量可靠性方面的特点。而在机构投资者方面,则选用了是否有机构投资者持股和机构投资者整体持股比例来分析将机构投资者作为一个整体所产生的影响。不仅如此,本文还将机构投资者分为券商、基金和资产管理三种不同的类型来分别进行分析。 首先,本文对国外和国内在机构投资者持股对于上市公司内部治理方面影响的研究进行了一个整体的回顾和总结。在此基础之上提出了本文进行实证分析的理论基础,包括委托代理理论和信息不对称理论、机构投资者身处双重委托代理关系中的特征以及机构投资者的股东积极主义。然后,在本文的实证研究中,以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为研究对象,首先对所有的变量分别进行了描述性统计分析,接着通过Pearson相关性分析大致了解了数据整体的相关性,最后对数据进行回归分析。因为选用的是横截面数据,考虑到存在异方差的可能性,本文直接使用了Huber-white估计对普通的最小二乘法回归模型进行了修正。此外,由于被解释变量中存在哑变量,因此也用到了Logit模型。 本文的研究结论如下: (1)机构投资者作为一个整体持有新三板企业的股权,其存在与否能够显著地影响挂牌企业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并且机构投资者整体持股比例越高,越能提高信息披露的完整性,但并不能对其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可靠性产生显著的影响。 (2)券商持股能同时提高企业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及时性;基金持股虽然能提高企业信息披露的完整性,但却会降低信息披露的及时性;而资管持股能同时提高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从上述的结论中可以看出,总的来说,机构投资者目前在新三板市场上还没有发挥出比较明显的积极作用,对于信息披露的主要影响也大多都集中在完整性方面,这表明了机构投资者在信息的挖掘和搜集上存在只重数量而不重质量的问题,他们急于获取到更多关于企业的信息,但却并不是特别关心这些信息的及时性和可靠性。本文认为,机构投资者之所以目前还未能在新三板市场上充分地发挥其作用,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首先,机构投资者整体在新三板市场上持股比例较低,这主要是由于新三板目前股票流动性还比较低,偏好低风险和高流动性以及采取被动投资策略的机构投资者和理财产品并不倾向于进入这个市场;其次,目前新三板大多数企业股权集中度过高,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超过50%的不在少数,加上“家族式企业”很多,这类企业通常由几位大股东作为一致行动人共同主导公司的各种决策,因此,即使机构投资者有意愿参与到公司的内部治理中,其发挥作用的空间也是很小的;最后,机构投资者的存在有形或无形之中给管理层带来了推迟披露和财务造假等的压力和动机。综合以上这些原因,本文认为机构投资者未来在新三板市场的发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在本文的最后给出了基于结论所提出的一些建议,希望可以帮助企业、投资者以及监管机构未来制定发展战略和监管政策提供一些参考。在新三板企业方面,完善自身的信息披露制度,提高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及时性和可靠性是他们的首要任务。相比于A股市场来说,新三板是一个门槛较低的平台,而这样的低门槛便意味着高风险,因此,企业只有真正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才能让机构投资者更好地了解企业的情况,更有效地参与到内部治理当中,帮助它们提高投资价值,从而在新三板市场上获得立足之地。在机构投资者方面,做好自身的积累与提升也是必不可少的。新三板这个市场发展时间虽然很短,但发展速度是有目共睹的,说明这个市场的潜力是巨大的。因此,只有当自己的专业水平和资金规模达到一定高度时,机构投资者才能在公司内部治理当中拥有话语权,通过股东大会等方式帮助企业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在监管机构方面,新三板需要尽快建立起科学合理的信息披露考评体系,为企业进行自我管理提供一个有效的目标,也为投资者选择投资对象提供一个权威的参考。 本文的贡献之处在于将研究对象选为新三板挂牌公司。机构投资者对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的影响本身并不是一个具有创造力的话题,但在这方面的研究中却鲜有提及新三板。虽然目前机构投资者对于选择新三板企业进行投资还有比较多的顾虑,主要是由于市场前期发展过快,大批并不具有投资价值和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浑水摸鱼进入了这个平台,使得整体的投资风险很大,股票流动性不高,容易被套牢。但是随着市场的优胜劣汰,相信经过一些时间的沉淀以及市场的重重考验,最后能留在新三板的企业也能成为资本市场的一大支柱。而帮助这些企业规范化地健康发展,便成为了资本市场上每一个参与者的责任和义务。因此,本文选择将机构投资者对新三板企业信息透明度的影响作为研究课题,也是希望在机构投资者以及市场监管者的帮助下,未来新三板能真正成为与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共同发展和进步的平台,为不同规模、不同类型和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提供更适合各自特点的发展平台,一起带动中国经济和金融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的不足之处在于由于知识水平的不足,同时也受到新三板企业数据披露的限制,在被解释变量的选择方面最终没有找到一个最具有权威性的指标来对企业的信息透明度进行一个全面地衡量,在模型的构建上可能也还存在一些尚待改进的地方。希望在未来新三板变得像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一样成熟的时候,这个课题能够得到更加科学合理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