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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是审计师与财务报告使用者之间沟通的关键渠道之一,其信息含量充分与否是衡量审计质量的重要标准。然而,传统审计报告提供的大多是标准化的程序性信息,使用者难以了解审计师在出具审计意见背后所进行的风险评估过程,降低了审计报告的有用性和可读性。为解决上述问题,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IAASB)于2015年正式颁布了新的审计报告准则,要求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关键审计事项段。2016年底,我国财政部印发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要求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披露根据职业判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新准则自2016年起在A+H股中实施,2017年开始在全部沪深A股中执行。目前,关键审计事项的相关研究尚处在起步阶段,大多数研究基于个体案例进行分析,也有部分研究使用实验研究或统计研究的方式,采用客观数据进行实证研究的文献较少。基于此,本文选取新准则在2017年首次全面实施这一时间点,基于委托代理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信号传递理论和风险管理理论,以2017-2018年沪深两市全部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从风险信息披露这一视角出发,研究关键审计事项披露对企业税收激进行为的影响。首先,采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实证研究了关键审计事项的披露数量和详细程度对企业税收激进行为程度的影响;其次,进一步从管理层战略选择和审计师监督这两个方面着眼,分别检验了企业内部战略差异和外部审计师行业专长对关键审计事项与企业税收激进行为间关系的调节作用;最后,基于倾向得分匹配法检验了不同类别关键审计事项的影响程度差异,并对主要回归结果进行了内生性检验和稳健性检验。实证研究发现,企业披露关键审计事项的数量越多、对事项描述和审计应对披露的越详细,其税收激进程度就越高,验证了风险管理的“工具论”,即关键审计事项的披露并没有抑制企业的税收激进活动,反而成为管理层分散投资者注意力,掩盖税收激进行为的风险管理工具;而这种“工具效应”会受到企业内部战略差异和外部审计师行业专长的影响,二者都会显著抑制关键审计事项对企业税收激进行为的正向作用,表明管理层自身信息披露动机的改变和良好的审计监督都能缓解关键审计事项对税收激进风险的掩饰作用。此外,相比其他类别的关键审计事项,“应收账款”和“商誉”这两类关键审计事项对企业税收激进行为的影响更显著,更能有效反映企业的税收激进信息。本文从理论上分析并检验了关键审计事项披露的决策过程,从企业战略与审计师行业专长两个内外部因素出发,进一步明晰了其对企业税收激进行为的影响机理,丰富了关键审计事项等公司治理理论研究的内容与视角,同时在实务层面,也为国家税务部门和普通投资者识别企业过度避税行为、规避投资风险提供了决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