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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的有效供给关系到国家木材安全和国民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目前,中国的森林资源状况和林业政策限制了国内木材的生产能力,而经济持续增长引致了木材需求的高涨,这使得中国正面临着木材短缺的挑战。在这种局面下,进口成为了中国木材供给的重要来源。然而,由于气候变化、木材非法贸易等原因,中国木材进口日益成为国际社会向中国政府施压的工具。这使得中国政府决心立足国内解决木材供需的矛盾。从2003年开始的集体林权改革被视为政府解决木材供需矛盾的举措之一。随着集体林权改革的进程加快,它会对中国的木材生产带来什么样的影响,成为了关系国家木材安全和国民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课题。本文的研究目标是评价集体林权改革对中国木材生产的效应,并预测其对中国未来木材供给和木材供需缺口可能带来的影响,特别关注了不同的政策手段在解决木材供需矛盾中可能起到的作用。本文的研究意义在于,为政府通过行政手段调节木材供需矛盾提供了有益的思路。基于上述目标,本文首先对中国木材供给进行了统计性分析。之后尝试从理论上阐述集体林权改革会促进中国木材生产的原因。紧接着,本文利用1990年到2009年25个省、市、自治区的面板数据,实证检验了集体林权改革的效应。最后,利用计量分析的结论和全球林产品模型(Global Forest Products Model,GFPM),对中国木材市场未来的走势进行了多种情景下的预测。主要结论如下。第一,从理论上来说,集体林权改革能够解决集体森所有者和经营决策者的分离、集体森林的经营决策者所面临的较高的产权实施成本、集体森林经营决策者在最优化目标函数时受到的采伐限额约束、集体森林经营决策者与实施者的分离等四方面阻碍森林处在最优利用状态下的问题,从而促进集体森林处在最优利用的状态之下,进而提高其质量和蓄积水平,促进木材的生产。这正是集体林权改革促进中国木材生产的作用渠道和经济学机理。第二,计量回归的结果显示,集体林权改革对中国木材生产具有正向的促进作用,其效应约为12%,但是在10%的统计水平上不显著。从作用渠道上来说是因为,集体林权改革的时间较短,其对森林资源的促进作用尚不显著,因此,其对木材生产的促进作用也未显著地表现出来。第三,计量回归的结果显示,木材价格、木材生产过程中的劳动力成本等市场因素都显著地(1%)影响着中国的木材生产,二者的弹性分别为0.80和-0.51。这符合中国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开始进行木材市场化改革的事实,也与同类的国际研究结论相符合。尽管市场机制起着重要的作用,中国的木材市场依然受制于政府的指令性控制,木材的采伐限额和天然林保护工程对中国的木材生产都具有显著性(1%)的影响。这也说明了中国木材生产的特殊性,它是市场和政府相互作用的产物。第四,GFPM的预测结果显示,如果集体林权改革促进中国木材生产增加20%(10%),并且该效应在2020年前后发挥出来的话,2030年的中国木材供需缺口将减少18%(8.5%)。如果中国GDP的增速从约7%降低为5%的话,2030年中国木材供需缺口将减少31%,这反映出需求因素是中国木材供需缺口的主导因素。如果中国森林出材率从2006年的0.6逐步提高到2030年的0.77,2030年中国木材供需缺口将减少11%,这反映出木材节约代用策略的可行性。根据以上结论,中国政府试图通过集体林权改革来缓解木材供需缺口的思路是可行的。但是,目前该效应尚未发挥出来。因此,如何保证其效应发挥出来,并且尽可能大的发挥出来,成为了政府下一步要着力解决的问题。同时,仅仅依靠集体林权改革并不足以解决木材供需矛盾,因为该缺口是由需求因素主导的。因此,出台针对需求层面的措施,引导消费倾向,是必然的选择。考虑到集体林权改革效应的有限,以及政府介入需求层面可能相对困难,因此,寻找其它可行方法是政府需要考虑的问题。木材节约代用是一个可行的战略,政府应该确保其措施能够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