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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监管是通过对风险的识别、衡量和控制,以最小的成本将风险导致的各种不利后果减少到最低限度的科学管理方法。其主要通过风险识别、风险衡量、风险控制、风险决策四个阶段来达到“以尽量小的成本保证处于足够安全的状态”的目标。20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发达国家银行国际化步伐加快,跨国银行相互渗透,金融市场日趋全球化,银行经营的风险跨出国界,银行经营的稳定性也越来越受国际债务的影响,各国纷纷开始实施对跨国银行的风险监管。同时,跨国银行的经营风险会影响到东道国的金融安全,因此,东道国也有必要对外资银行进行风险监管。我国加入WTO后,外资银行纷纷加快了进入中国的步伐,在中国的外资银行的数量越来越多,其业务范围和业务量也越来越大。而外资银行在中国经营的实践中,也出现了多存少贷、转移在境内营业获取的利润、营运资金不到位等问题。外资银行在我国迅速发展和大量存在的现实,迫切需要我国强化对外资银行的风险监管以防范金融风险。但由于我国对外资银行的监管模式正处在由合规性监管向风险监管转变的过程中,再加上受我国金融监管的理念、手段、技术和方法落后的影响,我国当前对外资银行的风险监管尚处于滞后状态。在中国加入WTO后金融市场加快对外开放的新形势下,如何完善和加强对外资银行的风险监管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笔者希望通过对巴塞尔协议的分析、通过对西方主要国家外资银行风险监管的一般做法的比较,并结合我国的实际,为我国外资银行风险监管制度的建构提出一些有益的法律建议。本文从结构上讲,除了前言和结语以外,共分为四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主要论述了银行监管的一般理论、国际银行业开放情况下风险监管出现和日益受到重视的原因,阐述了风险监管的概念以及风险监管与合规性监管的区别,指出风险监管的特点及其优越性。第二章,通过对巴塞尔协议尤其是2001年新巴塞尔协议框架的介绍、分析,以及对美、英等主要西方国家对外资银行风险监管的政策原则和经验的比较,揭示了国际上风险监管的发展趋势。第三章,简要介绍了在金融自由化浪潮下和WTO背景下,外资银行在中<WP=5>国发展的情况,指出外资银行的特殊性及其对中国经济和金融安全所产生的影响,进而指出对外资银行进行风险监管的必要性。第四章,重点分析了中国加入WTO后外资银行在中国迅速发展的情况对中国银行监管制度的挑战,介绍了中国对外资银行进行风险监管的现状,并结合新修订的《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分析了我国对外资银行进行风险监管的不足。最后,从外资银行风险监管的法规体系和监管体制、外资银行市场准入和准出制度、对外资银行的资本监管、对外资银行中间业务的风险监管、外资银行信息披露和市场约束机制、外资银行存款保险制度以及对外资银行风险监管的国际合作等方面分别提出完善中国外资银行风险监管制度的立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