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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证券市场在国民经济发展中作为推动力量和资金提供者的作用日益显著,但上市公司虚假会计信息泛滥而使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问题也屡禁不止。主要原因就在于我国还没有建立起基本的证券市场民事责任制度。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的良好秩序,保障国民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就必须认真分析和研究证券市场中虚假会计信息民事责任的有关问题,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的民事责任制度。国内外对证券市场民事责任问题的研究主要是从整个证券市场的角度展开,显得比较宽泛,而证券市场主体复杂、内容多样,对证券市场民事责任问题的研究也就不能一概而论,而应针对特定的主体和内容进行研究。因此,研究作为证券市场主要主体的上市公司的虚假会计信息民事责任有关问题,对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国证券市场民事责任制度具有重要的代表性和现实意义。 论文采用综述归纳、定性分析等方法,对上市公司虚假会计信息民事责任的性质、归责原则、构成要件、责任承担方式、免责事由以及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中存在的缺陷等内容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了完善我国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若干建议,以期对完善我国证券市场虚假会计信息民事责任制度提供一定的理论支持。 文章共分五部分。第一部分分析上市公司虚假会计信息民事责任的性质,指出上市公司虚假会计信息民事责任的性质是特殊侵权民事责任。第二部分分析上市公司虚假会计信息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第三部分分析上市公司虚假会计信息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致害行为、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三要素。第四部分分析上市公司虚假会计信息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及免责事由,承担方式主要为赔偿损失,而免责事由主要有生产阶段免责、重大性免责、会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