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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1.探讨妊娠期糖尿病与早产、羊水量异常、巨大儿、胎儿呼吸窘迫等不良妊娠结局的关系。2.构建分类树模型,探讨妊娠期糖尿病的影响因素,为该病的病因研究提供线索,从而为防制提供依据。方法:持续调查和收集2012.03至2014.12在山西医科大学的第一医院的产科分娩的妇女及其新生儿的相关信息。以妊娠期糖尿病患者作为病例组,非妊娠期糖尿病患者作为对照组,采用病例对照研究,运用Epidata3.1对数据进行录入,SAS9.2、SPSS16.0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通过卡方检验、非条件logistic回归分析和分类树模型的构建,分析妊娠期糖尿病与早产、羊水量异常、巨大儿、胎儿呼吸窘迫等不良妊娠结局的关系以及妊娠期糖尿病的影响因素。通过相乘及相加交互作用分析探讨妊娠期糖尿病影响因素间的交互作用。结果:1.本次研究收集的6211例新生儿,其中,妊娠期糖尿病患者995例,妊娠期糖尿病的发生率为16.02%,按不同孕周分,早期妊娠期糖尿病20例(2.01%),中期妊娠期糖尿病103例(10.35%),晚期妊娠期糖尿病872例(87.64%)。2.单因素分析结果显示:妊娠期糖尿病与巨大儿及胎儿呼吸窘迫的发生有关(P<0.05),与早产、羊水过多、羊水过少、产后出血等不良妊娠结局尚未发现关联性(P>0.05);孕妇年龄、文化程度、家庭收入、城乡、糖尿病家族史、妊娠期高血压及孕前BMI与GDM发生有关(P<0.001),孕期体育活动、不同劳动强度及孕期增重与GDM发生尚未发现关联性(P>0.05)。3.非条件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显示,在调整孕妇年龄、孕妇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收入、城乡、接受孕前健康教育、产次、糖尿病家族史、孕周、孕前BMI等因素后,巨大儿组妊娠期糖尿病发生风险显著高于正常出生体重儿组(OR=1.677,95%CI:1.282~2.194);胎儿呼吸窘迫组妊娠期糖尿病发生的风险显著高于无胎儿呼吸窘迫组(OR=1.605,95%CI:1.245~2.069)。4.将早、中期归为一组,单因素分析结果显示:早、中期和晚期妊娠期糖尿病与巨大儿、胎儿呼吸窘迫、早产、羊水过多、羊水过少、产后出血等不良妊娠结局的发生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5.妊娠期糖尿病的危险因素有:孕妇年龄35岁及以上(OR=1.065,95%CI:1.049~1.081)、中专及以下(OR=1.152,95%CI:1.040~1.276)、居住地为城市(OR=1.821,95%CI:1.477~2.244)、妊娠期高血压疾病(OR=1.367,95%CI:1.095~1.707)、糖尿病家族史(OR=1.321,95%CI:1.113~1.569)、孕前超重和肥胖(OR=1.975,95%CI:1.726~2.260)、孕期增重过多(OR=1.150,95%CI:1.039~1.274)。6.分类树模型共筛选出3个解释变量,分别是孕前BMI、年龄、收入。妊娠期糖尿病发生的首要危险因素为孕前BMI,其中孕前超重和肥胖的孕妇妊娠期糖尿病的比例(27.2%)明显高于孕前低BMI的孕妇(9.9%)和孕前正常BMI的孕妇(14.1%),孕前超重和肥胖的孕妇成为发生妊娠期糖尿病的高危孕妇。而在孕前低BMI、正常BMI和超重以及肥胖的人群中筛选出的影响因素不尽相同。在孕前超重和肥胖的孕妇中,收入成为影响这类人群发生妊娠期糖尿病的重要因素。人均月收入<2000元的发生妊娠期糖尿病的风险较人均≥2000元的低。在人均月收入≥2000元的孕妇中,年龄为影响妊娠期糖尿病的主要危险因素。年龄≥35岁的孕妇(36.7%)发生妊娠期糖尿病的可能性高于年龄<35岁的孕妇(26.7%)。而在孕前BMI正常的孕妇中,年龄成为影响妊娠期糖尿病发生的首要因素。年龄<35岁的孕妇发生妊娠期糖尿病的风险(13.2%)明显低于年龄≥35岁的孕妇(23.4%),年龄<35岁的孕妇中影响妊娠期糖尿病发生的主要的危险因素为受教育程度,中专及以下者(19.9%)高于中专以上者(11.5%)。7.将分类树模型筛选出的可能存在交互作用的因素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分别是:孕前BMI和年龄、孕前BMI和收入、收入和年龄这三对因素的相加和相乘交互作用进行逐一分析。结果显示:孕前BMI和孕妇年龄存在相加交互作用(RERI=2.387,AP=0.705,S=-687.726),不存在相乘交互作用;孕前BMI和收入不存在相加或相乘交互作用;收入和年龄存在相加交互作用(RERI=6.804,AP=0.895,S=-32.124),不存在相乘交互作用。结论:1.妊娠期糖尿病患者发生巨大儿、胎儿呼吸窘迫的风险显著高于非妊娠期糖尿病患者。2.妊娠期糖尿病的危险因素主要有:孕妇年龄35岁及以上、中专及以下、居住地为城市、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糖尿病家族史、孕前超重和肥胖、孕期增重过多。3.妊娠期糖尿病发生的首要的危险因素为孕前超重和肥胖,备孕妇女维持理想体重至关重要,根据本研究建议孕前BMI<24 kg/m2,以减少妊娠期糖尿病的发生,降低巨大儿、胎儿呼吸窘迫的发生,促进母儿健康。4.应将孕前超重和肥胖且人均月收入≥2000元,年龄≥35岁的孕妇列为防治妊娠期糖尿病的重点人群。5.孕前BMI和孕妇年龄存在相加交互作用,不存在相乘交互作用;孕前BMI和收入不存在相加或相乘交互作用;收入和年龄存在相加交互作用,不存在相乘交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