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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辩权是对抗他人请求权的一项权利,该权利的宗旨是促使债务人履行义务,从而维护抗辩权人的合法利益。但由于这项权利在实质上是抗辩权人依靠个人的腕力对自己的权利进行私力救济,因此为了防止侵害他人的正当权益,各国民法都对此做出了明确规定。我国的《民法通则》、《合同法》等也规定了抗辩权制度。然而在我国的民法学界,只注重具体抗辩权制度的研究,而忽视对抗辩权的一般理论研究,使抗辩权的研究处于空白状态。这种本末倒置的做法,最终将有害于对具体抗辩权制度的深入研究。有鉴于此,本文试图对抗辩权的基本理论问题进行一些浅显的探讨。其次,抗辩权制度在民事立法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对这一制度深入的加以研究也是完善立法、丰富民法的理论体系、正确指导民事司法的必然要求。再次,就实践的层面而言,对抗辩权制度的正确理解、掌握和运用,是公正、合理地解决民商事纠纷所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方面。故而,加强抗辩权的理论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文章从抗辩权的概念入手,深入分析了抗辩权产生的历史缘由以及抗辩权发展的具体内容。罗马法中程序性的抗辩到实体性的抗辩,最终至抗辩权概念的确立经历了一个很长的历史发展时期。随着法律制度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并出于适应现实社会生活的目的,先后创立了实体法上的各种抗辩权。为了更好地理解抗辩权的性质,正确运用抗辩权,文章对几组易混淆的概念进行了辨析。包括抗辩与反驳的区别以及抗辩权与形成权的区别与联系等。从而明确了抗辩权的概念并进一步探讨了抗辩权的重要特征,包括对应性、防御性、可转移性和永久性等。抗辩权制度对于平衡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促进商品交易和维护交易秩序等方面有重要作用。文章又讨论了抗辩权制度产生的法理基础,并对该权利行使的特点、方式、场合和权利的限制等方面进行了具体深入的分析,从而弥补现今民法学界对抗辩权制度研究的空白。文章在论述了抗辩权的一般特性以后,分成几个部分具体分析抗辩权的类型,对各类抗辩权进行梳理,以达成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大致分为物权的抗辩、债权的抗辩、票据权的抗辩以及知识产权的抗辩等几大类型。最后文章还提出了抗辩权制度中一个比较特殊的问题,即抗辩权的切断与连续问题。通过抗辩权的切断在票据法里的体现,我们可以判断抗辩原则上是连续的,例外是切断。从而使抗辩权的理论更趋深入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