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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的广播电视体制和政策模式是西方国家中的一个典型代表,同时又有自身鲜明特点,且和我国有不少共通之处,对我国当前进行的广播电视体制改革颇具借鉴意义。历经八十余年之发展演变,当下加拿大广播电视系统形成了以三大目标为框架之政策体系。首先是政治目标,即抵制美国文化同化之威胁,捍卫国家文化主权;政府为此实施了“加拿大内容”政策,从制作、传输、播出三个环节确保国产、本土内容优先。其次是社会文化目标,即发挥广播电视的特殊作用,促进各民族和谐相处,维护国家团结;政府为此实施了“广播系统多样性”政策,保证法语和英语在广播系统中具同等核心地位,同时给予土著人广播特殊地位,并鼓励其它少数民族内容之呈现。再次是经济目标,即确保广播电视产业之生存、发展和壮大,为加拿大人提供加拿大内容产品,并参与全球竞争:政府为此实施了对私营广播的支持政策,创造产业发展的良好市场和商业环境。加拿大广播电视产业政策八十余年之历史演变,即是寻求政治、文化、经济目标之平衡与再平衡的过程。近三十年来,伴随西方国家在通信、广播领域之放松管制和市场化、私有化浪潮,经济目标在加拿大广播电视产业政策中日益处于优先地位,私营广播亦逐步取代公共广播成为广播电视产业之主导力量。加拿大广播电视产业政策对我国的启示主要体现在两大方面。首先,广播电视业应实现市场化运作,充分解放和发展广播电视生产力,以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本文为此建议:广播电台、电视台应从国有事业单位转制为国有企业,成为独立市场主体;引入竞争机制,成立与央视竞争的第二家全国性广播电视台;制定《通信法》,关照电信产业与广播电视产业的融合趋势;成立独立广播电视监管机构,从根本上实现“管办分离”。其次,广播电视系统应发挥其社会文化功能,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本文为此建议:成立一个全国性民族电视台,或至少在中央电视台开辟一个民族频道,增加少数民族内容之呈现,以增进各民族文化之理解、交流与融合;广播电视应增加反映弱势群体和民生的内容,并为弱势群体提供在广播电视系统的平等就业机会、为听力或视力残障者提供适合其利用的广播电视节目,以保障弱势群体的广播电视权益,促进社会公平与和谐。本文之框架及主要内容如下:绪言:阐明研究意义、研究对象,对国内、国外文献进行述评,并指出本文的研究方法、研究特色及创新之处。第一章:梳理与广播电视产业政策研究相关的文化产业研究、传媒研究及公共政策研究相关理论。第二章:考察了加拿大广播电视产业政策的历史演变,即公共广播主导时期(1958年之前),公、私广播平等竞争时期(1958-1980),私营广播主导时期(1980年至今)。第三章:首先考察了加拿大广播电视产业政策制定过程和监管机构;其次以政治目标、社会文化目标和经济目标为基本框架,分析了加拿大广播电视产业的主要政策。第四章:以加拿大广播电视政策和英国、美国进行比较,并分析西方广播电视产业政策之总体特征和发展趋势。第五章:首先分析了我国广播电视产业政策之现状及存在问题,然后参照加拿大相关经验和教训提出了具体建议。结语:对全文进行总结,并展望我国广播电视体制改革之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