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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一种依据国家政策而设立的强制性住房储蓄制度。自上世纪90年代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我国确立以来,它就逐步取代了之前实行的福利分房制度,成为我国住房分配体制转变过程中极其重要的制度安排,对我国住房体制改革的完善和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1999年国务院颁布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随后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也出台了许多关于住房公积金的业务指导和具体操作以及监督办法,初步实现了住房公积金依法管理、规范管理。然而,随着近几年城镇居民缴存住房公积金基数的不断加大,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量的不断提升,各地不时有住房公积金大案发生,我国住房公积金在监管方面的不足逐步显现。本文主要以住房公积金的监管制度为切入点,对我国住房公积金监管制度的现状进行法律上的分析和对策研究。本文一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简单介绍了我国住房公积金第一案即李树彪案,并由此导出我国住房公积金监管制度面临的考验。第二部分着重介绍住房公积金的内涵和性质,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产生和发展,以及住房公积金监管制度的内涵和意义等一般理论。第三部分主要是分析我国住房公积金监管制度的现状。住房公积金监管涉及多个部门机构,监管环节多而复杂。本部分主要从住房公积金监管体制的现行规定和不足入手,以《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02年修订)等法规政策作为法律分析的依据,从内部监管和外部监管两个方面对我国住房公积金监管制度的缺陷进行了分析。第四部分主要是介绍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监管制度以及对完善我国住房公积金监管制度的借鉴意义。第五部分是对策研究部分,主要针对第三部分提出的监管缺陷提出相应的建议,为完善我国住房公积金监管制度提供可行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