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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作品由三个维度构成:人的维度、社会的维度和自然的维度。中国现代文学的自然维度应该包括从三个角度审视自然而形成的总体观点:它是现代作家所生存的客观的自然物质环境,它体现着作家的自然本性、自然情感和自由理想,而文本中的自然描写也表现出作家艺术创作的审美特征。考察中国现代文学的自然维度也不能离开自然与中西方文学与文化的内在关联。在中华文明演进发展过程中,自然作为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民族精神和民族文学的形成和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儒家文学“倾听天命、敬畏自然、仁人爱物”的自然观;道家文学的“道法自然”;佛教文学无情有性、万物皆佛、众生平等、空无寂静的自然观。与自然审美思想极为发达的中国相比,西方自然审美思想显得较为贫泛,而且西方自然美的欣赏是建立在主客观对立、人与自然二分、人高于自然的基础之上的,但古希腊文学、中世纪文学、文艺复兴时期文学一直到18.19世纪,文学都表现出一定的自然观念。
当自然和中国现代作家的审美倾向发生碰撞时时就形成了三种关系类型,即情感型、象征型和理想型。一方面,自然作为复杂情感的寄托;一方面,自然赋予了深刻的象征内涵,还有一方面,自然寄予了作家美好的理想追求。
中国现代文学的自然描写与现代文学的现代审美特质有密切的联系。概括起来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自然描写拓展了文学叙事的表现时空,二是自然描写预示了人物性格与命运,三是自然描写营造了诗化氛围。
一些典型的现代作家作品具有明显的自然意蕴,具体概括如下:废名,“我好像风景就是我的家”;沈从文,自然是一本读不完的“大书”;孙犁,美的极致在于朴素自然;郁达夫,“天地岁时、社会人事无一不是自然”;朱自清,聆听自然的旋律;李广田,“地之子”的乡野情怀;郭沫若,“赋予自然以生命,使自然再生”;徐志摩,“领悟大自然的一草一木”;艾青,“我永远不能停止对自然的歌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