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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构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谐社会的核心要求是公平正义、民主法制、安定有序、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完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保障农民的身体健康,维护农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保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无疑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2003年,我国正式建立起了针对农民的医疗保障制度,广大农村居民摆脱了上世纪80年代以来无任何医疗保障的困境,健康保障状况有了明显的改善。但由于制度建设初期我国的特殊国情使然,新建立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还存在诸如法制建设滞后、医疗保障资金筹集难、医疗保障基金道德风险大等突出问题,一直以来困扰农民的“看病贵,看病难”问题始终没有在医疗保障制度建立后得到有效解决,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依然频频发生,农民的健康仍是引发农村经济社会问题的最不稳定因素。“农村稳则天下安”。占据着中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就没有广大农村社会的安定,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只能是愿望中的乌托邦。因此,只有在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中不断补齐农村医疗保障这块短板,才能促进农村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进而促进我国社会的整体和谐。完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显得迫切而必要。本篇共分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绍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基本情况,包括定义,特征,当前我国农村医疗保障的基本内容及完善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必要性。解答了什么是医疗保障制度,我国为什么要建立完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等问题。第二部分,详细描述了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产生经过及发展历程。第三部分,具体介绍了我国农村医疗保障的发展现状,在研究现状的基础上,通过深入分析,揭示出目前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存在的突出问题及系统分析引出这些问题的原因,为后文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设计及处理对策部分设置铺垫。第四部分,重点介绍了几个主要国家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情况,详细分析德国、日本、巴西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指出其给我国建立完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带来的启示。第五部分,立足于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发展实际和发展预期,为农村医疗保障进行制度设计。第六部分,针对目前农村医疗保障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具体的应对措施,以期解决问题,完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