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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还处于发展中国家的行列,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在我国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农业将面临更加严峻的考验。完善的农业保险能促进农业的发展,但我国的农业保险远远没能发挥这些积极作用,自我国恢复发展农业保险业务以来,20多年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不仅没有更大的突破,反而日益萎缩,所以必须建立新的农业保险发展模式来适应我国农业的发展。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模式的建立,需要进行许多工作。为此,本文围绕如何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模式展开分析。论文共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农业保险相关理论的借鉴分析。本部分分析了目前国内处研究现状,对我国农业政策性保险概念的界定和特征进行分析,指出政策性农业保险准公共物品的经济属性,最后分析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上的特殊性,为下文建立适合国情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模式提供理论基础。第二部分是本论文的核心部分。重点对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经营模式进行了考察、对比和分析,指出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模式可以推广的价值,接着对现阶段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进行详细分析,最后在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在政府的引导下开展多主体、多经营模式的农业保险的设想。同时以泰安市奶牛养殖业为例,剖析泰安市奶牛养殖业发展的现状,分析其运行状况、运行绩效,提出要实现养殖业的持续发展,必须进一步完善政府对养殖业政策投入,并确定科学的补贴标准和补贴程序,实行养殖业保险补贴,逐步推行养殖业政策性保险。第三部分是结论和对策建议。借鉴了国外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模式,重点分析了现价段我国各种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模式利弊,对如何构建了我国新的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模式,进一步提出了搞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对策建议。研究结论是:农业保险非常特殊,我国农业保险总体发展水平很低,且发展速度缓慢。由于农业保险经营的外部性,没有政府的干预、支持和扶持,我国农业保险制度是无法顺利建立和实施,所以要大力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坚持发展政府引导下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机制,其发展模式必须坚持多元化和区域化的发展模式。政策建议是:加快农业保险的立法,规范农业保险的发展,重视农业保险市场的培育,坚持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运行机制,加大农险运行中政府的支持力度,建立农业风险信息系统,创造农业保险发展基础,加快推进农业保险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和产品的开发,建立农业巨灾风险保障体系,循序渐进,有选择、有重点地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