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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世界生态恶化与资源约束已成为世界各国经济发展无法逾越的阻碍,尤其是我国当前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生态环境严重污染资和能源相对短缺已严重制约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传统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亟需改变“先污染、后治理”的传统模式,建立生态型的经济增长模式,推动产业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循环经济,是指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基于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和经济发展实际而推行的生态型经济发展模式。其主要特点是立足国情统筹兼顾,以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为基础,强调减量化原则优先,突出企业主体地位,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公有制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从总体来看,马克思主义循环经济的思想理论、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节约意识和循环意识与中国传统循环农业的生产实践,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循环经济的发展基础,其在我国其发展经历了发展起步阶段、示范推广阶段、全面推进阶段,并在理论和实践上继续纵深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循环经济发展动力主要源于美丽中国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经济快速发展与生态恶化的矛盾以及物质需求增长与资源约束的矛盾。经过探索实践形成了贵港模式,即通过不同产业之间形成资源的梯度利用,实现资源的循环、高效利用,节约资源,减少环境污染,提高企业竞争力;鲁北化工模式,即通过构建多条相关生态工业链,使物质资源在各工业链中充分利用,循环利用,既增加了鲁北化工集团的经济效益,又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山东省“点、线、面”发展模式,即以企业单位为点、以经济产业园为面、以各城市为面,形成点线面结合,三层次的循环经济共同发展,相互促进,形成共同繁荣的局面;辽宁省“3+1”典型区域模式,即通过建立大中小三个层次的经济循环系统以及发展资源再生产业,带动地区循环经济发展,建立循环型社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循环经济发展成效显著,循环经济法规及标准体系初步建立,管理与技术不断提高,有力推动了美丽中国和生态文明建设。但从整体来看,循环经济促进法配套法规政策和循环经济示范推广体制机制尚不健全,创新技术转化率低,循环经济教育尚未普及。因而应进一步加强循环经济理念宣传教育、完善循环经济法律体系、推进循环经济科技创新及其适用推广、广泛开展循环经济发展交流合作、健全循环经济示范推广机制、培养公众可持续的消费方式,加快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循环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加快经济社会转型和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