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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明翰学派将电视放在了历史的、社会的、文化的语境来研究,并纳入了符号学、意识形态等理论资源以及民族志等研究方法,形成了从电视技术到电视形式、从电视符号到电视文本、从电视制作者到电视受众等涉及电视方方面面的一个庞杂体系。它的电视观念是进入伯明翰大学当代文化研究中心的学者在几十年中各自的研究成果逐渐累积中构成,这些研究成果相互独立、各有偏重,但也有承继性和相关性。因此,本文根据伯明翰学派的成员对电视研究理论的贡献程度和影响程度,按照他们进入伯明翰大学当代文化研究中心的时间作为历时轴线,选择了雷蒙·威廉斯、斯图亚特·霍尔、戴维·莫利、约翰·费斯克等四位学者的电视研究理论分别进行个案研究。在个案研究的同时,本文也关注他们彼此之间的理论联系,并从中寻找出他们的共性。从个性和共性两个角度,达到理论创新。雷蒙·威廉斯将社会的、历史的分析引入电视研究,使其遏制了技术决定论的泛滥。本文从电视的历史观、电视的效果观、电视的形式观对其电视理论做了梳理分析,指出威廉斯以政治分析学为基础,建构和发展了一个完整的、具有批判意识的电视研究框架。霍尔的“编码/解码”不仅超越传播学在传统实证主义影响下,将电视研究置于“发送”到“接收”的线性传播模式,也颠覆了自法兰克福学派以来对受众评价的消极倾向,符号、话语、权力等一系列社会学语汇被引入了电视研究。莫利引入民族志研究方法,将讯息的符号学分析和对受众的社会学分析结合起来,并且将传统的“文本化分析”转到了“受众的接受分析”,重新解释了讯息的解码过程,并重构了受众的概念,被认为是新受众研究的起点。约翰·费斯克的电视理论不是结论性的理论成果而是方法论和研究对象、重心和范国的转变。电视被置于宏观和社会的背景中,以更加饱满的角色成为研究的对象。他被称为“伯明翰学派电视理论的集大成者”。伯明翰学派并不是一个体系非常严谨的学术派别,不同学者研究的侧重和理论主张也存在差别,但从文化研究角度来讲,他们却拥有一脉相承的特点。本文认为文本、话语与权力、意识形态、受众是伯明翰学派电视观的主要特色,他们继承法兰克福学派的批判精神,对美国实证主义的电视研究发起挑战,并对传统的电视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产生了巨大影响。当熟,由于伯明翰学派学术路径后期发展的局限,不可避免的影响到它的电视研究。在电视文本分析、电视受众研究、民族志研究方法,伯明翰学派也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