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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物权法》出台以后,我国的民法体系得到了极大的丰富。占有制度作为《物权法》中重要的一编,有着极其重要的理论价值。占有制度作为民法理论的基础,对其研究将有助于消除物权法相关制度之间的矛盾与分歧,完善物权体系,同时还可以促使学者们对占有问题的关注,对占有理论的研究会日趋深入,有利于推定占有制度的日趋完善与成熟。另外,占有制度还有着极强的实践价值。该制度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具有表彰本权的功能,对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转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如今我国经济发展迅猛,经济总量已经位居世界第二,人们的生活品质有着显著的提高,对于财产有着多种多样的利用方式,可以自由地对物进行流转、处分,而占有往往是前提条件。占有是一种事实,占有人在法律上应受到保护,即使占有人是小偷或者抢劫犯也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因为占有制度维护的是物的安定秩序。我国2007年颁布的《物权法》将占有设为其中一篇,足以显示占有制度的重要性。本文选取了占有中的一些重要制度作为研究对象,以占有的历史沿革、占有的公示效力、占有的保护方法和完善我国的占有制度做深入的分析。由于笔者的水平有限,还很难全面的把握占有制度,但笔者还是有一些自己的看法。首先,笔者把占有定性为事实,因为这样有利于维护占有者的权利,否则如果把占有定性为权利,那么占有人必须证明自己是所有权人,这样就加重了占有者的责任,不利于进行物的流转、交换。其次,我国《物权法》中虽然把占有单独列为一编,但仅有5个条文,存在许多的不足。笔者认为应该建立先占制度、占有权利推定制度、取得时效制度、自力救济制度,只有把这些相关的制度建立起来,才能有一个较为完善的占有体系。本文除导论部分外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介绍占有制度的起源,以及它在近现代各国的发展,通过对占有的性质、特点的分析,对占有制度形成一个整体性的认识。再者,分析占有制度的理论基础,加深对占有制度的理解。第二部分是本文的核心,具体分析占有效力的具体表现形式,主要包括占有公示效力、占有权利推定效力、占有权利取得效力以及占有保护效力。通过对他们的分析来呈现占有效力的具体内容,让人们充分了解占有制度的特性及其特有的价值,从而使得占有制度逐渐深入人心。第三部分分析我国《物权法》占有制度的不足,具体的呈现出我国占有制度还存在的一些缺陷,我国占有立法对无主物的先占取得、取得时效、占有权利推定以及自力救济等还未做出相关规定,当前占有的立法条文远远不能满足人们的日常需要,亟需进一步完善。第四部分是本文的最后一部分,主要是从确立我国占有制度立法的基本指导思想和完善占有立法的具体制度设计两个方面详细叙述,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在日后的立法中予以吸收,从而使我国的占有制度更加合理、充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