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劳动关系作为企业运行的关键枢纽已经成为了我国实现法治社会的一大焦点。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现有劳动关系的相关制度,加大对劳动者的保护力度,同时又能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间实现利益平衡,是我国当前劳动法学界的重点研究方向。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疑是目前最理想的制度设计。本文从这一点出发,对以“华为辞职门”为代表的案件以及相关的实践中种种规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行为进行综合评述,在整体上比较全面和概括地介绍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我国司法实践中适用所遇到的重重阻力,从而进一步引出本文的研究主题。本文主要共分为以下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正当性基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设立有其深刻的法理基础和现实基础。劳动合同本身的隶属性,决定了劳动者的弱势地位,用人单位更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极力降低用工成本,使之能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这样的劳动关系带来的弊端是多重的,劳动者对用人单位丧失了归属感与信任感,用人单位则丧失了人力资源的最优化配置。我国与XX地区的数据表明,我国的劳动合同短期化现状十分严峻。要改变这样的用工环境,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无疑是一个最优的选择。第二部分:评析我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制度演变,并结合一些地方性规定指出其中需要理论研究的要点。在计划经济时代,我国企业普遍实行终身制的用工制度,这样的制度在当时的背景下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入,我国鼓励打破了原有的“铁饭碗”,建立竞争、动态的劳动合同关系,相应立法也以劳动关系的灵活性、流动性为最大目标。于是,劳动关系从原来的“超稳定”状态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劳动关系中稳定性的价值要素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在这一背景下颁行的《劳动法》,虽然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列入其中,但无论是法律条文设置还是实践操作,都成效不彰。《劳动合同法》加大了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强制实施力度,力图将我国劳动关系纳入和谐稳定的模式中。第三部分:我国实践中规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行为的表现方式以及产生原因。根据实践看来,用人单位主要通过工龄归零、用工主体变更、暗调薪酬待遇等方式来规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以华为事件为典型,说明了用人单位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心存顾虑,担心回到过去的“铁饭碗”时代。同时,由于社会生活的复杂性、现有立法技术的缺陷,使得用人单位的规避行为有了合适的“土壤”。第四部分:对我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现有问题提出建议。我国应当加大立法监督,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真正发挥其作用。除此以外,我国应不断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如立法监督,明确合同最长期限和续订次数等,同时提高立法技术,促使我国劳动关系向和谐、稳定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