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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农业大国,农用地是其中最重要的一个方面,农业在任何一个历史时期都不能荒废,更不能因为工业热和片面追求经济的高效率,而破坏农用地环境,减少农用地的数量。我国的农用地总量在不断的减少,人口数量在不断的增加,人均耕地面积锐减,虽然我国一直强调要限制农用地转非农用地,以及出台了越来越严格的农用地规划制度,但是对农用地的保护仍然好友很多不足有待改进,各个地区的现行农用地现状不尽相同,千差万别。政府对农用地的规划控制包括总体规划和区域规划,目前各级政府之间的农用地规划不能很好的衔接,过度追求农用地发展的经济效益而忽略了农用地的生态价值,导致了现有的优质农用地品质下降。在农用地流转方面,对农用地流转的监督主体和监督方式缺少法律规制,以及农用地流转之后对这一部分转移承包经营权人的社会保障工作还有欠缺。耕地作为农用地保护中的特殊保护对象,耕地数量在大幅度减少,农用地种类之间的土地用途的转换的问题越来越严重。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多由于监督不善。基于此,本文借鉴国外的农用地保护经验,并结合我国的现实,政府宏观经济调控经济政策的鼓励,农用地规划由下级向上级总结区域规划结果和经验,上级土地管理部门根据下级的发展状况和规划结果制定规划目标。对耕地的保护要加强集体所有者对占用农用地等现象的监督预防,并且节约用地,做好土地复垦的鼓励和指导工作,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使承包经营权人和土地流转后的使用权人提高保护农用地的意识。最后,拓宽农用地的监督主体和监督方式使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能够落实到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