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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近年来我国住房市场的蓬勃发展,商品房制度解决了部分人的住房需求。然而,由于商品房房价的不断上涨,城市中广大的中低收入群体无力支付高额房价,不能购买属于自己的房屋或者租赁私人住房,住房条件和环境比较差,住房问题十分棘手,这在无形中也加大了社会矛盾。如何解决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成为住房市场发展的焦点之一,也是我国法治建设和社会进步的一个关键方面。因此,廉租住房法律制度由此诞生。在当前构建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和和谐社会的背景下,廉租住房法律制度有着深刻的现实意义。首先,廉租住房法律制度保障的是公民的住宅权,这种住宅救济制度有利于保证我国低收入群体的居住环境和条件,体现着法律的公平和平等。其次,廉租住房法律制度保障着我国安居工程“居者有其屋”的目标实现。通过改善低收入群体的居住状况,使得人人都有一个温暖的家,既改善了民生,也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与当下时代的大背景相融合。最后,廉租住房法律制度可以有效的维护社会秩序,缓解社会矛盾,对于当前社会各方面的发展有着推动作用。由于我国廉租住房的建设时间并不长,而廉租住房的建设工作涉及了多方面的法律问题。因此,目前在实践中还存在着许多缺点,需要逐步的改进和完善。例如有关廉租住房的法律法规立法层次较低,没有一个成熟的法律体系来规范廉租住房的建设和管理;一些地方政府在廉租住房的建设工作中没有承担相应的职责,导致廉租住房建设工作进展缓慢;房屋资源的匮乏、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缺乏;导致廉租住房缺少建设的物质基础;保障对象范围比较狭窄,使得廉租住房的保障乏力:在配租过程中,配租程序不公开不透明、退出制度不完善;在廉租住房建设过程中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时,政府和相关机构以及受保障者的法律责任规定模糊和轻微,都为当前廉租住房工作的推进造成了阻力。为了发挥廉租住房法律制度的作用,推动廉租住房的建设和发展,必须采取相应措施如提高立法层次、完善法律体系;规范廉租住房管理机构;加大对廉租住房建设的财政投入;程序公开透明;明确管理机构、管理者和受保障者的法律责任等等。本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廉租住房法律制度的概述。主要阐述了廉租住房的概念性质等;从责任主体、保障对象和保障方式三个方面分析了廉租住房法律制度的特点;廉租住房法律制度的法学理论基础;并总结了廉租住房法律制度在当前法治社会下的存在意义。第二部分从分析美国、德国、新加坡这三个国家的公共住房法律制度入手,总结出了这些公共住房法律制度成果比较优异的国家的经验,如政府的主导作用、完善的法律体系、专业的管理机构和随时代调整的法律制度。这些都是我国廉租住房法律制度在完善过程中可以借鉴的宝贵经验。第三部分主要分析了当前我国廉租住房法律制度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存在的法律问题主要包括廉租住房的立法层次低度,法律制度不健全;保障对象范围狭窄;准入和退出制度不完善;资金和住房来源短缺;监督体系不完善;法律责任不明确等。第四部分是文章的写作重点,主要就前几项问题提出了笔者的建议和意见,也是本文的创新观点所在。例如,提高立法层次;扩大保障对象范围;建立专业保障管理机构;完备的准入和退出制度;拓宽资金和住房来源;明确廉租住房法律责任等。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资金筹集方式上笔者设想建立一种“个人住房储蓄制度”,鼓励社会力量踊跃提供资金。笔者提出该“个人住房储蓄制度”观点,由于在理论上属首次提出,难免缺乏足够的现实基础,可能在我国当前的时期下不易实现,但仍然希望能为廉租住房法律制度的建设提供一丝帮助。同时,笔者认为应建立“个人信用制度”以时刻动态的观察受保障者的收入状况和住房状况,确定受保障者是否符合廉租住房的保障资格,完善廉租住房的退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