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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是一种由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引起的具有传染性和现阶段不可治愈性的疾病。20世纪80年代以来,艾滋病在世界范围内广泛流行,是世界性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也是一个发展问题。艾滋病的防治已经不仅仅是患者的个人问题,甚至已经超越了医疗范畴,而具有社会性的文化、伦理意义。社会整体的利益与具体个人利益之间存在区别和差异,如何处理公共健康中社会利益与个体权利的关系,成为该领域亟待解决的问题。由于艾滋病本身的致命性、传染性,以及人们将疾病与吸毒、淫乱等不良行为以及贫穷等社会地位联系在一起,造成普遍歧视,成为艾滋病防治中的主要障碍。道德宽容是消除歧视的重要途径。对于艾滋病的防治需要社会群体和专业医务人员的共同努力。一方面,需要在社会层面采取横向的综合性措施,加强对于艾滋病的管理和控制;另一方面,则需要从专业的角度进行引导,增强艾滋病防治的有效性。由于政府的特殊地位和调动资源的能力,在艾滋病防治上应该承担主要的政府道德义务和管理责任。政府应建立合乎伦理的防治艾滋病的法律和政策,反对歧视、公开信息;公平分配和合理使用公共卫生资源,减少贫困,支持发展非政府组织防治艾滋病。社区应充分发挥其社会互助和社会整合的功能,构建艾滋病患者社区支持网络,为艾滋病患者提供服务、关怀和支持。通过开展知识培训、重组和矫正行为模式,建立适应社会防治艾滋病的途径。家庭有责任关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降低艾滋病传播的危险行为,摆脱贫困,增加子女的教育机会。非政府组织的责任应发挥来源于民间,与边缘人群有天然的联系的自身优势,主动开展工作,特别是为政府力量所不能及的边缘人群方面要发挥更大作用。艾滋病当事人应遵守法律,配合诊治,如实提供病情和有关信息,规范行为,减少传播,特别应在争取权益、支持艾滋病防控方面作出更多努力。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不能拒绝和推诿病人,并需做好宣传、教育、咨询,保守医疗保密,保障患者安全。媒体在艾滋病防治中也扮演者重要的角色,要将艾滋病作为一个发展问题给予关注,减少媒体界本身和公众对艾滋病的羞辱和歧视,力争架起一座桥梁,动员全社会抗击艾滋病流行。有效的防治艾滋病,需以公平原则、宽容原则、尊重自主原则、有利原则为伦理基础,构建以人为本的防治制度,为艾滋病的防治提供一个日趋完善的环境。我们要努力科学制定公共政策体系,创新防治艾滋病的科学技术,并可能解决相关的伦理冲突,从而遏制艾滋病在中国迅速蔓延的势头,尽可能降低艾滋病的社会危害。此外,我们需要通过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提高艾滋病防治从业人员素质,通过科学管理使之达到培训目标,增强从业人员提高自身素质的积极性,为艾滋病防治提供人员上的保障。